法律專家講政庇法例 華人餐館反暴力聯盟勿造假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3月21日 07:50 星島日報
[本報記者張奕衡紐約報導] 全美華人餐館反暴力聯盟昨(20日)舉辦法律講座,律師蒙高馬利James Montgomery講述申請政治庇護的法例,提醒華人不要虛報資料,偽造假証明,萬一政庇申請被拒絕、否決或中途取消的話,當局將永久拒絕申請者享有美國移民的權益。
蒙高馬利表示,政治庇護的申請必須在入境後一年內提出,逾時申請的將不受理,除非是非常特殊的個案。蒙高馬利指出,華人社區有一些移民服務中心,聲稱成功申請政治庇護機會高,卻會利用一些偽造証件來處理。由於不少申請者教育程度不高又剛來到美國,對美國的法律不熟悉,誤信一些移民服務中心或事務所,填寫表格申請,甚至更交付3000至5000元手續費,最後卻落入進退兩難的局面。
蒙高馬利指出,提交任何偽造的証明,均對申請人非常不利。但是,一些初來美國的申請人卻不知道問題的嚴重,聽取一些移民服務中心的意見,向當局提交不實的文件。他舉例說,以「一胎政策」申請政庇的人士,向當局交出「被強逼墮胎」的証明文件,又或是「公安逮捕証」,這些文件明顯是假的。他反問:「怎會有政府強逼他人墮胎後,還會發出証明呢?」
蒙高馬利指出,基于國際人道立場,任何人因為政治思想、宗教信仰、種族、政見或性別等不同的意見,受到原居地政府的迫害或扣押等,而被受迫害的人士身在美國境內,害怕返回原居地會有被迫害的恐懼,可以政治庇護的理由來申請美國合法永久居留權。
但是,萬一政庇申請被拒絕、否決,或是當事人中途自行取消申請,均會帶來嚴重的後果,會被當局列為永久不能享受移民權益,甚至不能在美國居留。他舉例說,數年前,有一名政庇申請者的個案失敗後,他沒有立刻離開美國,繼續做非法勞工,最近認識一名持有綠卡的女子,兩人相戀結婚。但是,卻因為他之前申請政庇失敗的紀錄,當局不接受其轉換身分的處理。因此,蒙高馬利建議政庇申請人必須向合法的律師查問有關申請,並需要有中文翻譯在旁解釋,以免令自己陷入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