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房屋補助年限議案交市參事會討論 房貼限兩年 不夠奈何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22日 01:37 星島日報
(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導 )
三藩市從2006年開始向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一定數額的租房補助金,幫助他們租住環境相對較好的居所。不少散房家庭受惠此計劃。但因補助金有最多發放兩年的限制,受助家庭希望市府根據家庭實際需要,延長補助金發放期限。經過多人發言和市參事戴利的強力推動,市參事會下屬的「土地使用及經濟發展委員會」同意將相關的法規修改議案,提上市參事會全體會議討論,最快可望于下週二市參事會上一讀投票。
由市參事戴利和阿米艾諾共同提出的「低收入家庭租房補助金計劃修改議案」,保留了原來的每月補助金最高為500元的條款,但希望取消原來的一年至兩年限期,改為根據受助家庭實際需要,希望這種租房補助金可以持續到受助家庭的經濟條件,可以獨立負擔市價租金為止。後來市參事桑度華也加入此議案聯署,據悉市參事會主席佩斯金對此議案也持支持態度。
期限過短于事無補
華協中心房屋輔導員朱小玲強調,由於三藩市租金高企,即使有幸被市府負責的部門批准,每個家庭每月獲發最多500元的租金補助,但一年至兩年的發放期限,實在太短。尤其是受助的低收入家庭、散房家庭,很多都是新移民來美,本身找工作就要困難。要順利在期限內增加收入,談何容易。如果政府不取消租金補助的發放期限,恐怕不少受助家庭到期後,還是會因為負擔不起市價租金,被迫搬回環境惡劣的散房居住甚至喪失居所。
取消年限可行性成疑
然而,負責推行補助計劃的三藩市房屋及無家可歸者機構的副主任Cindy Ward就認為,取消租金補助發放期限,可行性成疑。她稱,當初政府設立租金補助計劃的發放年限,目的就是為了讓更多家庭可以受惠。因為計劃的撥款有限,再考慮到現時市府有超過3億元的財政赤字。她更稱到目前為止參加這個計劃的家庭都是「成功完成」。
據指,該機構對每個申請個案,都要審查申請者是否有「家庭計劃」,跟著每個月檢查兩次。當局要求參與計劃的家庭證實他們有能力在一至兩年時間內,將家庭收入起碼提高獲助金的金額。例如每月受助500元,則他們期望參與家庭可以在最多兩年時間內,增加500元家庭收入。按照整個補助金計劃現時共有超過200戶家庭獲準參加,而每戶每月平均獲發460元租金補助計算,這個計劃現時每年耗資約110萬元。
但受助家庭以及支持取消補助金發放期限的組織就反駁,實際上這個補助計劃可以容許300個家庭受惠,說明現在仍有近百個空缺,可以允許更多家庭參加。只是因為當局實行苛刻的批准條件,還設有最多兩年的發行期限過短,讓許多潛在申請者望而卻步。試問在現在失業率逐步升高、租金高昂、經濟不景的大環境下,多少移民家庭可以在短時間內增加家庭收入呢?
對於這個議案,桑度華在聽完各方發言後表示,將會與戴利、阿米艾諾一起聯署議案,以行動表示支持。主持會議的市參事麥斯威爾就表示,她希望執行這個計劃的市府機構負責人可以解答她更多的疑問,特別是市府有沒有投入資源,幫助這些低收入家庭獲得可在較短時間內提高家庭收入的途徑?而這個計劃的執行是否有改進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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