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林案傳喚証人 檢辯激辯劍拔弩張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4日 02:20 星島日報
本報記者程嫣洛杉磯報導
洛杉磯機場前委員黃文林涉嫌利益衝突、受賄、挪用公款一案,昨天(3日)正式進入傳喚証人作證的階段,檢辯雙方在庭上明顯劍拔弩張,一旦對方對証人的詢問「不合意」,就每每向法官表示「反對」。
檢方在2日的陳述中指出,黃文林的報稅遠低于真實收入。而3日的証人之一便是黃的婁姓友人(Terry Lou),身為財政經理以及黃多年的好友,婁長年幫助黃填寫稅表。檢察官柯拉涵(Jonlyn Calahen)針對婁不知道黃在香港擁有銀行帳戶一事加以強調。
另一名証人是洛杉磯國際機場前執行主任肯納德(Nydia Kennerd),當檢察官韓茲曼(Max Huntsman)問她是否聽黃提過曾替長榮海運(Evergreen)工作,肯納德未能給出明確答案。她指出,自己在很長時間內都沒有意識長榮海運和長榮(EVA)航空公司本屬一家,因此黃即便提過,也沒有給自己留下太深印象。但是她表示,倘若她早先就知道兩家公司的關聯,就會對此事倍加關注,因為黃文林作為機場委員,為某航空公司屬下的另一家公司工作,可能會涉及利益衝突。
黃文林的辯護律師李文(Janet I. Levine),在檢方提問時頻頻發言「反對」,作風激烈。輪到她詢問証人時,所問的都是檢察官與証人的對話細節,令檢方不滿,甚至要求休庭私下商議協調。協商過後,李文開始向肯那德詢問其個人背景,並試圖証明從私人企業轉到公共機關工作,符合普遍的職涯規劃。
黃文林中等身材,出庭時一身西裝領帶,表情相當泰然自若。前來旁聽的除了黃的太太和兒子以外,還有一名曾與其共事的友人。
現年50歲的黃文林于2006年8月因20項控罪被起訴,包括受賄、發假誓以及利益衝突。起訴書指出,他曾自長榮海運接受10萬美元的賄賂,還指出關于他在凱撒醫療保險(Kaiser Permanente)公司任職時,挪用公款的13項控罪。黃還涉嫌利用修改機場法規的投票權,與在機場經營零售的W.H. Smith公司達成非法協議,當時他與W.H. Smith的總裁安德森(Sean Anderson)以及分包人克萊派琪(Benny Klepach)有生意上的往來,主要關于在亞洲推銷免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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