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商家禁用塑膠袋 洛市自備購物袋時代將來臨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2日 02:29 星島日報
本報記者劉孟儒洛杉磯報導
很快地,如果你不自備購物袋,而在洛杉磯市買東西,就要有多付錢的心理準備!
洛杉磯市能源及環保委員會昨天無異議通過,2012年起將或者全面禁止超級市場和零售商家使用塑膠袋、或是征收塑膠袋使用費,同時其他紙袋和各種單次使用容器,也將依後續法令征收消費捐或使用費。
這項法令同時同意洛杉磯市衛生局(Bureau of Sanitation)的建議,將於法令通過後儘快要求市政府及轄屬各單位員工不得使用塑膠袋或保麗龍(EPS, 學名為聚苯乙烯,又稱發泡塑膠)容器承裝食物,市府各單位也必須盡快與轄下往來供應商重開協商,避免在市辦活動使用塑膠袋或保麗龍容器。
市府衛生局Neil Guglielmo在委員會報告時指出,塑膠袋和保麗龍容器使用已經達到氾灠的程度。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導致衛生掩埋場壽命縮短、用過的塑膠袋和保麗龍隨地亂扔,更迫使洛市必須花錢買單,清除街上隨風起舞的垃圾,這些不易分解的物品,對於洛市環境及水生動物更是一大威脅。
不過,相關業者對洛市衛生局的研究報告不以為然。生產各種包裝容器的達特容器公司(Dart Container)代表衛斯菲德(Michael Westerfield),當天拿著兩個咖啡店的咖啡紙杯反駁,指出咖啡紙杯傳熱容易,許多民眾常常一次用兩個杯子裝熱飲,不然就是使用杯套保護。
衛斯菲德並指出紙杯內其實還有一層塑膠膜,根據該公司委請顧問公司所做的研究報告,依照消費者使用紙杯的習慣產生的實體垃圾、及溫室效應分別介于2至5倍之多。禁用保麗龍泡棉杯(Foam Cup)改用紙杯只是用一個產品取代原來產品的問題,並非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
不過,最終洛市能源及環保委員會三位市議員還是以全票通過衛生局計劃。根據統計,洛杉磯市每年消耗23億個塑膠袋,對於一般零售商而言,塑膠袋每個大約2分到5分錢,可分解的塑膠袋塑膠袋貴得多,大概要8分錢到1角7分錢。
市議員Wendy Greuel表示,禁用塑膠袋其實只是一小步,重點則在于民眾是否能有共識,使用環保產品雖然較貴,但是長期不見得不劃算,就像當初購買油電混合車可能覺得一開始很貴,但是隨著油價的高漲後現在來看是正確的決定。
不過洛市能源及環保委員會這項決議仍將經過市議會大會表決後才算正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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