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接到舉報後花6個月時間跟蹤調查 懷疑趙07年已將相機帶出境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08日 05:38 星島日報
本報記者劉茁洛杉磯報導
趙大衛購買紅外線相機的舉動﹐早在2007年9月就已引起了執法單位的注意。聯邦商務部工業安全局出口執法處偵探在接到舉報後﹐曾花費6個多月時間進行跟蹤調查。並證實趙大衛與郭志勇試圖運出境的相機﹐是屬商務部管制出口物品﹐這種相機多用在軍事及消防等特殊技術部門。
商務部工業安全特別偵探赫塔在証辭中指出﹐該部門在2007年9月12日接到Flir公司的舉報﹐表示對以一家印刷店名義購買三台紅外相機的新顧客感到懷疑。該顧客所購買賣的紅外相機(Photon Model 30HZ)需要特別的執照才能夠出口或是運往境外。而且這種相機沒有境頭﹐需要特別有技術背景的人員才能夠組裝使用。
因為趙大衛所訂購的相機可被用在警方、軍隊、霹靂小組及消防等特殊任務方面。聯邦政府對此有嚴格的出口條規。因此﹐探員遂展開調查。並發現買主是趙大衛。他是通過電郵聯絡訂購事宜﹐但地址及聯絡電話均為那家印刷店所有。
赫塔並指出﹐通過趙大衛的訂單﹐他感到趙本人對紅外線技術很精通﹐或是受精通這項技術的人的指使。他並指在趙與Flir公司銷售人員的電郵往來中﹐銷售人員曾提醒趙﹐這類相機需要出口執照。趙也曾保証只是在境內使用。並表示這些相機將被用在消防、醫療方面。而印刷店顯然與這些機構沒有相關﹐購買機機的動機引人懷疑。
赫塔指出﹐那三台相機的大小適合放在人身上及行李中運出境﹐而且不會被掃描儀找到。他懷疑在趙大衛07年10月29日回北京時﹐已將相機帶出境。而且在2006到2007年間﹐資料顯示趙大衛大部分時間是在境外。
08年1月趙大衛與Flir公司討論希望訂購更多的紅外相機﹐每台價格約在10萬美元左右。而沒有說明詳細的用途。在08年2月到3月間﹐趙又向該公司訂購了10台與上次型號相同的相機﹐並說明是在美國使用。3月28日﹐趙大衛從中國到達洛杉磯。此後趙便處在FBI的監視當中。
趙大衛4日晚在亞凱迪亞的一個購物中心接了郭志勇後﹐同車前往洛杉磯機場。聯邦人員對他們兩人的托運行李進行檢查﹐並查出在趙的兩只行李中﹐分別有4只、3只控制出口的相機。並在郭的行李中﹐發現了另外3只相機。並且在相機機身上﹐貼有控制出口的標識。
在接受聯邦人員詢問時﹐趙與郭先是表示一個人旅行。後來郭表示與趙認識了10年﹐是大學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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