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即捕即逐 僱主網開一面 ICE執法被批雙重標準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1日 02:30 星島日報
(紐約時報6月30日訊 )
移民及海關執行局(ICE)近年不乏高調搜捕非法勞工的行動。行動過後工人往往迅速被遣送出境或面對起訴,但僱主及管理層人員卻可置身事外。這些情況引來外界批評,指ICE執法時厚此薄彼。
ICE最近的行動,是上周掃蕩在休斯敦市內東部的Action Rags USA廠房,166名被捕工人中,不少人被當場押上汽車送往羈留設施,相反工廠的管理人員既沒有即時被逮捕,也免除了在傳媒面前「示眾」的尷尬。當局的處理手法引起議員不滿,曾任州法官及檢控官的共和黨籍議員普爾指責,事件再次反映了聯邦政府的倒退,要根治非法勞工的問題必須從消除非法就業機會著手,如今政府卻不懲罰企業僱主,行動「只是浪費時間」。
從數據來看,外界對ICE的指責並非無的放矢。從去年10月開始,ICE在過去8個月內共拘捕超過2900名懷疑非法勞工,並控以移民罪名,另外有775人被控身分盜竊及社安詐騙等刑事罪名。
但與此同時,只有75名東主、管理層或人事人員面對窩藏或蓄意聘用非法勞工的指控,比例只及起訴工人的2%。
ICE在回應外界的質疑時稱,「工作場所有非法勞工並不一定意味僱主要負上責任」,而且蒐集針對僱主的足夠證據過程繁複,往往需要多年時間才有成果。
曾任職司法部的另一名德州共和黨議員麥克考爾解釋,要追究僱主責任的話必須証明對方是在知情和自願的前提下聘用非法勞工,但很多非法勞工都攜帶多張社安卡,僱主很難判斷員工是否合法。
國土安全部部長切爾托夫也為本部門的處理準則辯護,表示在發現「持續、廣泛」的聘用非法外勞跡象後,部門才會嘗試立案。
ICE起訴僱主需時經年是不爭的事實,以兩年前休斯敦的IFCO工廠為例,7名被捕經理中,當中至少兩人最快要到今年10月才會被判刑。
除了工人與僱主在執法過程中面對不同待遇外,休斯敦的民主黨籍議員格林也質疑ICE上周搜查Action Rags時出動200名探員和直昇機的做法,指稱雖然該廠的女工是非法入境,但並沒有威脅公眾安全或企圖傷人,認為當局行動規模之大有擾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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