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挫越勇?還是越錯越勇?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22日 17:43 鳳凰衛視
台海網7月23日訊 海峽導報特約撰述人江岷欽今日發表評論文章說,21日,台灣前海軍將領雷學明等人自訴陳水扁誹謗案第二度開庭,已經卸任的陳水扁親自出庭應訊。從開庭前的故弄玄虛到庭訊後的媒體操弄,斧鑿痕跡,清晰可見;翻雲覆雨,乏善可陳。整起事件,宛如過氣政客欲藉偏見動員重出江湖。已故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派德曾說:“多數政客所犯的錯誤在于,忘記自己受托于民,卻自認受命于天。”証之于斯,確為的論。
開庭前,陳水扁以聲東擊西的方式舍棄台北地方法院事先的安排,臨時改走台北地檢署的大門,導致現場維安警力大亂,讓“愛國同心會”的成員蘇安生乘機從後方踹他一腳。法庭外的暴力行為固然不對,但若非陳水扁操作過頭、弄巧成拙,蘇安生根本無法穿越上百警網施暴。事實上,陳水扁擔任領導人期間,從內部管理到涉外事務,經常破壞體制恣意妄為。例如最近在釣魚台爭議中意外曝光的日本事務會,就是陳水扁在台灣涉外事務部門里搭建的違章建築。不論是出自權力的傲慢自大,或是未脫沐猴而冠的在野心態,陳水扁視“法律”為無物的做法與他賴以發跡的 “法律”專業背景,形成一種強烈的諷刺。
應訊時,陳水扁準備了一大疊資料和手寫文稿,在長達三個多小時的庭訊中,審判長多次請陳水扁坐下應訊,但陳水扁堅持站著,以連講90分鐘的方式反駁雷學明等人的指控。法庭現場共有五位由陳水扁和兩位被告徐國勇、賴清德所雇用的律師,但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機會開口,陳水扁自己應答,滔滔不絕,十足律師本色。或許陳水扁認為“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但是外界從他的行為里再度確認律師性格在他人格中根深蒂固的程度。這種牢不可破的律師性格,明顯反映在陳水扁的執政風格里,形成管理學上的“錘子法則”:凡事皆以律師思維為出發點,施政就是衝突、妥協、進步、強辯、轉移、權術。
庭訊後,陳水扁鄭重其事地召開記者會,對媒體表示:一個還在偵辦、審理的拉法葉軍購弊案,竟然不能合理地評論與公開地質疑?長期以來關注拉法葉案的兩名 “立委”跟領導者,今天竟然會變成共同被告,結果雷學明等人卻變成正義的化身。“如果天底下有真理,我們感覺非常好笑,怎麼會變成這樣?”陳水扁向支持者這樣喊冤。但是台灣的民眾不禁要問:陳水扁究竟是越挫越勇,還是越錯越勇?
陳水扁或許忘了拉法葉軍購案是他從政的終南捷徑,他的一句“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口號,為他贏得無數選票。執政八年,陳水扁對台灣人民的承諾習慣跳票,包括拉法葉軍購弊案在內。卸任之後,他的記憶又立即恢復。經過八年經驗,或許戴高樂的言語值得台灣人民深思:“政治何其嚴肅,不宜率爾交付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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