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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掮客”吳思材昨晚收押 追查官員共犯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6日 18:24 鳳凰衛視

  台海網5月7日訊 新加坡籍“外交掮客”吳思材涉及台巴“外交”醜聞案,日前逃過羈押,經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地院昨晚以他涉嫌重罪,並有串証、逃亡及湮滅證據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檢方上月25日首度聲押吳思材,因未提重罪證據,當時法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駁回;檢方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以吳思材所言若屬實,有多名公務員涉嫌收受賄賂及侵占,且有逃亡之虞,昨天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

  台北地院合議庭昨天深夜裁定收押後指出,吳思材與金紀玖聯名在新加坡開戶,既是為了台灣與巴紐“建交”而由“外交部”匯入美金2980萬元,這筆款項必須在“建交案”完成後才能提領;吳思材卻在沒有完成建交之下,因金紀玖片面要求即同意動支,不僅有違當初受托任務的約定,且不合理。

  裁定書指出,吳思材提供涉案公務員名單已被檢方列為本案被告調查,而吳思材明知至少有1000萬美元的不法利益,有共犯之嫌,卻在檢方訊問聲押被駁回後,于27日欲搭機離境,可見確有逃亡的事實。

  合議庭認為,本案不僅造成“國庫”重大損失,吳思材與金紀玖及相關公務員有共犯之嫌,已嚴重影響官箴。

  吳思材前天三度被台北地檢署約談後,昨天凌晨曾以“調查局比較可信”為由,夜奔調查局北機組要求製作筆錄並提供人身保護。他向北機組表示,巴紐案爆發後檢方雖然三度傳喚他到案,但都沒有讓他完整說明案情,反而是一直將他視為共犯訊問,他認為此案若轉給北機組偵辦,可以還他清白。

  吳思材在北機組對巴紐案的說詞與他在檢方陳述的內容大致相符,但他向北機組透露,外界所謂的佣金分配表名稱並不對,真正的說法是“工作獎金分配表”,這個名稱還是金紀玖發明的。

  吳思材還另外交代了金紀玖如何在新加坡,用花言巧語騙過外交人員潛逃的過程,以及金紀玖可能匯款的私人帳戶。他並提供多張“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與金紀玖等人合影的相片。

  吳思材昨晚經通知到法院重開聲押庭時頗為不滿地說:“‘台灣政府’沒有付我一毛錢,為什麼要押我?”在法庭上,他力陳4月27日要搭機離台,是為回新加坡向銀行申請弊案的相關資料;如果他要逃亡,為什麼從金在2006年12月潛逃後,他仍然平均每月進出台灣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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