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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不論謝長廷當年有無奧步,都該追究到底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14日 19:16 鳳凰衛視

  人民網4月15日電 台北地檢署日前就謝長廷控告陳春生“誹謗及違反選罷法”案件,做成不起訴處分。檢方採信林宏明及陳春生二人的証詞,十年前吳敦義與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最後兩周爆出吳敦義的緋聞錄音帶,“確實是謝長廷拿出來的”,地點是在林宏明宅。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的社論指出,此前已有法院判決確認該卷錄音帶乃是經過變造剪接的錄音帶,北檢的不起訴處分進一步澄清了十年以來撲朔迷離;如果那卷錄音帶的公布,就是吳敦義當年以不滿五千票些微差距敗選的原因,則如今除了遲來正義,還能挽回什麼?

  針對檢方的不起訴處分,謝長廷辦公室立即表示將提請檢方再議,以便証明陳春生是自導自演;他們繼續主張錄音帶的母帶是真的,而且指稱法院中鑒定為變造的錄音帶曾經調查局剪接。不過,林宏明証稱交付錄音帶的地點是其住宅,謝長廷並不否認當晚確實到場,但說抵達時錄音帶已在現場。不起訴處分翌日,謝長廷更公開以發毒誓的方式強調他的清白。

  過去十年來,台灣的選舉景觀出現轉變,從暴力賄選黑金充斥,發展到選民聞選舉“奧步”而色變,就是以吳敦義在緋聞錄音帶公布之後落選一役,首開先河。此後,2000年選舉之前的興票案,2004年選舉前日的兩顆子彈,2006年高雄選舉前夕的走路工事件,都被看成某種“奧步”扭轉選舉結果的經典案例。現在這樁事件經過司法程序逐漸水落石出,卻已屆十年寒暑,政治上已是桑田成為滄海,滄海又成桑田。

  社論說,如果說這卷緋聞錄音帶改寫了台灣的歷史,並不為過。當年高雄市長易手,正是2000年政黨輪替的先聲;以後謝長廷連任,再從高雄市長轉任“閣揆”,角逐台北市長,問鼎2008年選舉……也都從高雄市長勝選發端。如今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採認的証詞及所彰顯的事實,就算持續走完司法訴訟,也該是謝長廷對高雄市民乃至台灣民眾必須有所交代的一樁歷史公案。

  社論指出,畢竟在北檢不起訴處分之後,謝長廷仍然未澄清自己為什麼會在交付錄音帶的當場與陳、林在林宏明的住宅晤面?有什麼理由確知確信該卷錄音帶是未經剪接的真帶?謝如何全知全能地了解調查局的錄音帶鑒定作業過程?自己怎麼又再陷入某種政治陰謀的天羅地網?是誰要在他2008年選舉敗選後落井下石、羅織構陷?若不能回答以上諸多疑問?單純地否定法院判決、否定檢方的不起訴處分、否定兩位關鍵証人的証詞,不斷地開啟另一個程序以延續一個結束的程序,來否定自己曾在錄音帶事件中留下涉事指紋,其實說服力軟弱,也低估了社會常識判斷的能力。

  回避不起訴處分呈現的事實,將迫使謝長廷必須繼續面對接踵而來的法律訴訟,以厘清其在緋聞錄音帶事件中究竟應該負擔何種法律責任。如果可以憑著口說某種想像中的政治構陷否定十年來的司法追查而不必負擔任何法律責任,以後台灣的選舉將有多少政客師其劣技,不難預卜;奧步選舉盛行,亦恐不知伊于胡底。

  (責任編輯: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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