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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官方未解除台商投資大陸上限 許以象征性罰款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5日 00:30 鳳凰衛視

  中新網3月5日電 台灣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今天宣布,對願意回台灣補辦許可的大陸台商可僅處以象征性的罰款。但仍然沒有解除民間異議的大陸投資上限政策。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導,張俊雄表示,在不改變台商投資大陸不能超過40%淨值的前提下,將對現行上限的計算基礎作出“彈性”調整。

  他說,包括改以企業合併淨值或個別企業淨值較高者來計算大陸投資的限額,以及未來一年新增島內投資金額之40%可加計于大陸台商投資限額。其計算方式及相關規範,已由相關機關盡速擬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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