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擬把大陸居民來台停留時間延長到90天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2月18日 23:13 鳳凰衛視
中新網2月19日電 台當局“陸委會”高層透露,對投資不動產的大陸居民考慮給予一次最長可停留90天的放寬,吸引更多大陸資金到台灣投資商辦不動產。
據“中央社”報導,“陸委會”高層透露,開放大陸居民到台灣投資不動產已經進入最後討論階段。對於投資的大陸居民在台停留限制,也將同步放寬。
高層透露,為了讓投資不動產的大陸居民有更多處理私人產業的時間,“陸委會”規劃將從原先規定一次停留最多10天,一年不得超過1個月,延長為一次最長可停留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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