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檢方應嚴守辦案SOP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10:17 中央社即時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九日電)內定法務部長王清峰今 天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檢察系統為人詬病問題,包括 違法灠權、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她並以最近巴紐建交費 案偵辦,檢調搜索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官邸,在門外等了 很久才等到對方開門,說明檢方應有完整的應變措施, 建立辦案SOP(Standard of Process標準作業程序)。
王清峰下午是在接受中央社專訪時做出表示。她指 出,檢察為法務系統最重要的一環,檢方辦案如出現違 法灠權、違反偵查不公開、跟媒體放話、押人取供等情 形,都是檢方辦案上的問題。
她說,要解決這個問題,做好事先預防措施,例如 建立檢察官辦案的標準作業程序、藉教育訓練倫理規範 等,以及事後處理,如檢討辦案爭議等。
在今天下午專訪中,王清峰並以最近巴紐建交費案 偵辦為例,說明檢調搜索黃志芳官邸時,竟在官邸門外 等了五十分鐘,才等到對方開門進入搜索。這就是沒有 嚴守辦案的SOP,不知道若對方拒絕開門,要如何應對 ,事前應由有經驗的檢察官教導應變守則。
另外,對於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曾向媒體表示, 檢調偵辦本案時有刻意方向,王清峰認為,有時案件很 複雜,不斷有新證據出來,檢方為了保全證據會採取一 些措施,搜索是其中之一。尤其搜索票要法院核准,也 需有證據作依據,不至會有偵辦方向刻意的問題。
她說,任何人被傳訊都是不舒服的事情,她也曾因 接獲傳票出庭,但事情有一體兩面,國家要發動追訴權 ,總是要有霹靂手段,不管對象是達官貴人或是無名小 卒,差別只在新聞性的問題。媒體總是會追逐有影響力 的人,從來不放過任何消息,當然也不可能放棄搜索行 動。
王清峰表示,不論是檢、審、辯都要遵守程序正義 ,行使國家公權力的檢察官更要遵守,否則違法取得証 據,案件起訴了到最後也會判無罪。9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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