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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盼立法院修法規範特別費性質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4日 09:23 中央社即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四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 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檢察 總長陳聰明晚間指出,最高法院判決明確說明特別費並 非「實質補貼」,否定一、二審法院對其性質認定,檢 察官將依此原則偵辦特別費案。陳聰明強調,期盼立法 院修改主計等法令,才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無罪定讞,市 府秘書余文被控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部分,則觸犯偽 造文書罪,判決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確定。不過,判決 中認定首長特別費的性質,並非所謂首長法定薪資俸給 外之「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

陳聰明表示,最高法院判決說明特別費性質須「因 公支出」,連過去界定模糊以單據核銷的特別費,都予 明確定義,否定馬案一、二審法院對特別費性質的認定 ,未來各檢察署將依此原則偵辦特別費案。

至於追查特別費案是否會造成全國公務員「血流成 河」?陳聰明指出,一般而言,中、低階主管的首長特 別費金額並不高,特別費不夠用的比較多,問題比較大 的主要是高階官員及政務官。他期盼立法院能針對主計 法做相關修法,才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9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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