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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長登陸 返台後要寫報告備查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6月28日 00:37 僑報

  【本報訊】針對開放台灣縣市長赴大陸參訪政策草案,“陸委會”27日訂出最後版本,原則上只要是與縣政業務有關,地方縣市首長都可以申請赴大陸參訪。

  台北“中央社”報導,繼26日邀請各縣市首長研商放寬縣市長登陸政策後,“陸委會”27日又邀專家學者提出意見,要求縣市長返台後,須提出專案報告送行政院研考會與“陸委會”備查;至於聯審會議,仍將維持跨部會聯審,必要時也會邀請相關部會官員與會討論。

  兩天的會議中,縣市首長與專家學者建議將已大幅縮減為兩周的審查過程簡化,給予縣市長更大便利性。不過,由於縣市長前往大陸參與各項活動的內容不一,可能涉及“中央部會權責”,“陸委會”主張仍應邀相關主管機構派員出席聯審會議提供意見。因此7月3日送行政院的版本中,仍會維持過去邀集相關部會與會的慣例。

  另外,在26日的溝通中,“陸委會”提醒與會的縣市首長,大陸官方發出的邀請函中,不少以“先生”稱呼,未在邀請函上注明職稱,縣市首長在接受邀請時,須注意可能遭矮化的可能,要求對方尊重其職稱,應以“縣長”或“市長”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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