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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援外交密使吞十億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2日 00:12 僑報

  台“金援外交”爆弊案──當局原本打算用于同巴布亞新幾內亞秘密“建交”的10億元新台幣疑遭“密使”侵吞。

  【本報訊】台“外交部”于2006年間,為了與巴布亞新幾內亞秘密建交,通過“密使”──新加坡籍人士吳思材、台灣商人金紀玖,允諾支付3000萬美元(約合10億元新台幣),作為該國技術援助經費,但事後這筆機密外交經費卻疑遭兩名“密使”侵吞。

  據悉,本案是“外交部”執行“機密外交”多年來第一起“機密外交”經費遭人侵吞的弊案。

  現狀:當事人一人到案一人失蹤

  台北《中國時報》2日報導,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經對此案進行了解。

  據悉,“外交部”于今年4月間向台北地檢署具狀控告吳、金兩人,檢方指派專案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調查。

  黃謀信在4月25日發出拘票拘提吳思材、金紀玖兩人,但只有吳思材到案,檢察官訊後逮捕,並以吳涉嫌重大,向台北地院申請羈押。

  至於金紀玖則因擁有美國護照,目前去向不明,檢調已限制金出境。

  案情:3000萬美元“外交費”被吞

  據調查,“外交部”于2006年8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托兩人擔任中間人。

  由於吳、金兩人向“外交部”表示,他們為了“打點”巴國黨政高層已花費了近20萬美元,所以“外交部”于2006年9月14日,扣除這大筆開銷後,將2980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

  兩個星期後,吳思材通知“外交部”,他與金紀玖已收到匯款,也同時寫信給“外交部長”黃志芳,確認協議中的條款。

  然而,事後“外交部”中止與巴布亞新幾內亞的談判,並在2006年底依協議欲向金紀玖、吳思材追討款項,但幾經追討,兩人並未遵照協議歸還鉅款。

  “外交部”一方面向新加坡提出訴訟,要求兩人歸還這筆款項,同時支付訴訟費用,另一方面委托律師遞狀向台北地檢署提告。

  “外交部”近日已經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獲准凍結了金紀玖、吳思材兩人在新加坡銀行戶頭的資產。

  爭議一:邱義仁為何看好金紀玖

  據悉,“外交部”匯出的這筆款項,系遵照“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的直接指示。

  不過,金紀玖並沒有“外交人員”的身份。同時,他在卸任“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職務後,曾經擔任力甲營造的負責人,在台北地檢署偵辦的台電第六輸電計劃官商勾結弊案中,因涉嫌不法,于2007年9月被檢方起訴。

  既然金紀玖爭議這麼大,邱義仁為何還直接指示?這引起了媒體的注意,也是特偵組將來需要厘清的。

  邱義仁5月1日表示,當年他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確實交辦“外交部”促成這個建交案,但整個過程事涉“外交機密”,他將會選擇適當時機,針對此事提出公開說明。

  爭議二:是否涉及“外交部”高官

  另外,檢方發現,吳思材的政商關係良好,與台派駐中南美洲“使館”官員熟識,檢方懷疑有“外交部”高官讓吳思材等人作為“建交”中間人,疑涉貪瀆。

  檢方目前將全案列為“貪瀆案”偵辦,案情不排除向上發展。

  黃志芳5月1日表示,他想要維持一身清譽,沒想到居然踩到“政治地雷”,感到痛心疾首。不過,他不會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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