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讓律師傳達“動怒”情節 要求釋放陳水扁等
http://news.sina.com 2008年11月19日 16:01 中國新聞社
律師李勝雄走出寶徠代吳淑珍發表三點聲明的親筆簽名。(姚志平攝)
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導,特偵組為厘清陳水扁家海外帳戶內,有關“國務機要費”、企業匯款部分,十九日再度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但吳淑珍不滿特偵組一周內兩度訊問,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質疑整起事件是“司法迫害”,要求立即釋放在押的陳水扁等人,並指檢方訊問有關“國務費”部分,是違法偵訊。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就訊吳淑珍是依法執行,絕非司法迫害,檢察官會就卷証內容,決定在押被告有無羈押的必要,及未來是否再安排就訊吳淑珍。
特偵組一周兩度赴寶徠就訊
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檢察官林□慧、越方如及周士榆三人,率隊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同時安排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支持醫護人員。在兩個小時的訊問過程中,吳淑珍因上廁所、喝水,休息兩、三次。
四天前,特偵組即到寶徠就訊過吳淑珍,由於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無法長時間訊問,當天僅針對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龍潭基地開發案及部分“國務機要費”案的案情,為依法給予被告辯明犯罪嫌疑機會,特偵組昨日繼續訊問未完成部分。
昨日的偵訊重點,主要針對扁家海外帳戶中,疑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企業匯款、南港展館及龍潭購地案收賄款項的流向與金額。
吳淑珍訊後透過律師李勝雄對外發表聲明指出,整件事為政治迫害,對於陳水扁、部屬及有關人員遭到收押極為不滿,並要求立即釋放,由法院直接審判。
吳淑珍在聲明稿中聲稱,她並無挪用公款,“國務機要費”均是公款公用,她不是政府人員,無權動用任何公款,檢方再度訊問已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情,雖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但她仍據實回答,証明自己“清白”。
律師指珍多次動怒 檢方不解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檢方提示的卷証及訊問內容,認為與事實不符,曾多次“動怒”。
不過,據了解,吳淑珍在特偵組訊問過程,態度相當平順,且未提及有關蔡銘哲供詞內容,事後卻透過李勝雄傳達“動怒”情節,也讓在場人士感到不解。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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