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掮客案 檢方二度傳喚黃志芳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06:29 中廣新聞網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巴建交經費遭侵吞案,承辦檢察官黃謀信晚間以証人身分,第二度傳喚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說明外交部委託金紀玖和吳思材兩名男子擔任中間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的整個過程。黃志芳在晚間八點十分抵達台北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外交部在2006年八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也同意他們在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三千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後來,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外交部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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