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4日 01:38 中廣新聞網
馬英九特別費案,高檢署以高院判決違背法令為由,上訴最高法院。經過幾個月來的審理後,最高法院今天下午駁回高檢署上訴,最高法院刑事審判發言人張淳淙宣布,馬英九三審無罪定讞。(t)
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八月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依九十六年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改判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台灣高檢署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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