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星經紀人的背後種種 嚴打藝人接私活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0日 19:24 北京新浪網
簽下相當苛刻的合約
代表:梁洛施(聽歌)和英皇之間的合同,見者落淚,聞者傷心
除了趙薇(聽歌)讓自己嫂子當經紀人,那英(聽歌)讓姐姐那辛打理工作外,簽約經紀公司的藝人通常都由公司指派經紀人。其實,要“鎮壓”住藝人不太輕易胡來的就是合約。近來梁洛施曝光自己曾與英皇簽下的“賣身契”,堪稱“見者落淚,聞者傷心”。其中提到“梁洛施需要自費支付化妝、交通、住宿及訓練開支;唱片合約解除後,必須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從事任何音樂相關工作;她只分得唱片銷售批發價的4.5%、影像產品銷售批發價2.7%、影像版權20%收益,沒有歌曲版權費”等。對於這份合約,雖然經紀人們不願意公開做出回應,然而私下還是有不少人對梁洛施表示了同情。一位經紀人告訴記者,內地似乎要人性化很多,就拿演出分成而言,內地公司多數是按照三七、二八分,藝人得的比較多。
嚴打藝人接私活
代表:屬於行業隱私,不便點名
經紀人最忌諱的則是藝人接私活,這屬於要被嚴打之列。他們覺得最可恨的就是藝人自己接了活不說,經紀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說到這樣的藝人,經紀人們都不願意點名,但普遍語氣比較咬牙切齒。“他一次一次地接活,可是不告訴我們,搞得自己價格很爛,品味很差,我們還怎麼跟別人談?”對於這樣的情況,經紀人們有統一的操作方式,先找這樣的藝人談話,如果不聽就會傳真信函,上面告知他要是再任性而為,就可能承擔什麼樣的後果。要是藝人還是屢教不改,那不好意思,等著被停掉一切工作或者雪藏吧。
經紀人最怕
最受不了藝人鬧緋聞
代表:李湘(
聽歌 blog)的經紀人譚先生
看似鬼點子百出的經紀人,也會遇到不少讓他們覺得惡心的事,而他們最怕的就是被媒體追問藝人的緋聞、戀情。
李湘是個麻煩事不斷的藝人,最近又傳出她戀愛了。“這是讓我最頭疼的。”李湘經紀人譚先生這麼說,“每次看到關于她談戀愛、傳緋聞的消息時,我就會比較驚訝。不得不承認,緋聞是藝人炒作的一個有效途徑,但對藝人長期的發展而言,緋聞卻會成為他們的污點。”譚先生這麼解釋自己緊張的原因。他接手李湘的工作正值李湘離婚,工作雖然排得很滿,但對她的人生卻是一個低潮,這一年李湘還有無數突發事件:“因為李湘之前已經很紅,我並不是要樹立她的什麼形象,更多是在扮演朋友的角色,工作上給一些意見。”而處理李湘的麻煩事時,譚先生會先跟李湘了解清楚,然後跟媒體正面接觸:“我一般不會回避記者的問題,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就算負面的消息我們也應該讓大家聽到一些正面的聲音。”
經紀人失職
藝人辭職就是經紀人失敗
代表:張傑(
聽歌 blog)在上騰的經紀人
不少唱片公司的經紀人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為藝人選歌準備出唱片的時候時常意見相左,經紀人要往東,藝人要往西。談不攏就暫時別出了,放一邊過段時間再說。這個時候著急的往往是藝人。
藝人與經紀人有了矛盾可以溝通,就算拍桌子吵架最後能溝通也行。實在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了,經紀公司可能就會換個經紀人。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會被業界認為是經紀人的失敗。張傑與上騰解約的事情一度鬧得沸沸揚揚,張傑人氣漲了,身價高了,可是誰能想到,當年在上騰照顧過他的經紀人卻在張傑離開後背負了巨大的壓力,最後不得不以辭職告終,悄無聲息了。
不過,藝人辭職也會有其他原因,經紀人並非每次都要承擔全部的責任。比如當年成龍(
聽歌 blog)與陳自強分手,就是因為中間有其他老板插足。
記者 盧圓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