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將楊佳頂在牆角擒獲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7日 15:12 北京新浪網
作案:攜帶7件凶器
2008年7月1日上午9點40分,楊佳來到閘北政法大樓前。
楊佳攜8個裝有汽油的啤酒瓶,在天目西路警車停放處摔了2個啤酒瓶,但是啤酒瓶並未燃燒起來。他又在大門西側三四米左右的花壇旁,投擲了5個瓶子並燃燒起火,保安見狀後,立刻前往制止並救火。
楊佳又向保安扔出1個啤酒瓶,並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單刃刀具,這是一把長十幾公分的單刃剔骨刀,非常鋒利。楊佳還頭戴防塵面具,腰間挎一腰包(內有榔頭、催淚瓦斯噴霧器、登山杖等物),由閘北分局便民服務的通道竄進了大樓。楊佳說,他點燃燃燒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會影響搞大”,戴上防塵面具和橡膠手套是為了防止催淚瓦斯傷到自己。
進門後,楊佳看見保安顧建明正在打電話,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頭部,造成顧頭部裂傷。隨後,楊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淚瓦斯在底樓大廳過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處,先後分別襲擊了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榮、方福新、張義階、張建平。4位民警猝不及防,失血過多倒地身亡。
9時42分,指揮中心接到報告,立即發佈調警指令,指令北站派出所、分局就近GPS巡邏車和特警支隊民警立即對大樓進行搜捕,並通知了相關部門,同時通知“120”救護車到現場救治受傷民警。
被制服:最後將楊佳逼在牆角
這時,楊佳從一樓竄入南側消防樓梯至9樓,遭遇民警徐維亞,楊持刀向徐發起襲擊。徐維亞全身多處被刺倒地,後因傷重不治身亡。之後,楊佳又從消防梯竄至10樓,遇民警王凌雲並刀刺王,王凌雲右肩部和右胸部等處受傷。
接著,楊佳竄上11樓,遭遇民警李珂,他對著李珂連刺數刀。李珂胸腹部受到重創,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此後,楊佳返回消防樓梯跑到21樓,在2113辦公室門口刺傷正在等電梯的督察支隊民警吳鈺驊。吳鈺驊受傷後一邊高聲呼叫提醒同事注意,一邊返回辦公室尋找反擊武器。正在室內工作的督察支隊民警林瑋和李偉見狀立即起身準備圍捕。就在此時,楊佳闖入辦公室揮舞著匕首衝向林瑋,林瑋順勢操起辦公椅奮力抵擋,與之周旋。與此同時,隔壁紀委監察室主任孔中衛聞訊衝了進來,奮不顧身上前抱住楊佳。孔中衛、李偉、林瑋、吳鈺驊以及隨後趕到的督察支隊副支隊長陳偉、民警容侃敏、紀委幹部黃兆泉齊心協力,用辦公椅將楊佳牢牢頂在了牆角邊上,奪下其手中的凶器,給他上了手銬。與此同時,攜槍開展搜索的特警隊員也趕到,配合將楊佳制服。
錄音資料
昨天上午,記者專門聆聽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盤查工作時所攜錄音筆,及派出所監控錄像的音像資料。
楊佳:“馬路上這麼多人,為什麼你單單挑我?”
民警:“我們一個個來,請你下車接受警方的調查!出示你的自行車憑証。”
楊佳:“這車我租的。”
民警:“請拿租車憑証交給我,你拿著紙這麼遠,我能看得見嗎?”
楊佳:“看不見執什麼法啊?”
民警:“請你把車子靠靠邊!”
楊佳:“你這個執法為什麼查我?”
民警:“那你有沒有義務告訴你叫什麼名字?”
楊佳:“你有什麼理由耽誤我的時間?”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點吧!”
楊佳:“你不要說什麼叫尊重!尊重什麼?”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請你配合檢查!”
楊佳:“法律有哪一條規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是什麼地方人啊?”
楊佳:“沒有。”
民警:“你有沒有義務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啊?”
楊佳:“你沒有理由占用我的時間。你有什麼理由在這占用我的時間?這是法律規定的嗎?你把法律拿過來,你會背!你就這樣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麼理由?”
民警:“這叫相互尊重。
楊佳:“你不要說這個。你別說什麼相互尊重,什麼叫相互尊重,尊重什麼?”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楊佳:“法律?什麼叫法律?你還敢跟我說法律,法律哪一條規定你臨檢無緣無故要這樣地搶我的証件。你怎麼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吵不要吵。有什麼事情你可以說,你認為我有什麼不對的可以……”
楊佳:“你當然有不對,你看哪,1342,你給我說說看,你為什麼要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查我証件,限制我人身自由?你為什麼都不攔,就攔住我一個。你也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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