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4日 04:37 公共電視
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今天做出判決,因為最高法院審判庭認為,高檢署所提出的上訴理由不夠充足,所以馬英九三審無罪定讞。 去年二月份偵查終結的馬英九特別費案,歷經一、二審的無罪判決,高檢署依然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審判庭在周四做出駁回上訴的判決。 最高法院指出,原判決中,馬英九因為被認定沒有涉及貪污或背信,所以獲得無罪的判決結果,而高檢署所提出的上訴理由,對於原判決卻提不出任何違法的事証,太過空泛,所以駁回上訴。雖然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以值得尊重的判決來回應最高法院,不過民進黨卻認為這是最高法院沒有勇氣的証明。 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的上訴後,馬英九以無罪定讞,不過同案的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還是維持二審一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2008-04-24 ) 公視暗時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