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10月回港做証人 申請不公開艷照女星姓名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30日 20:03 鳳凰衛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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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笑容滿面,走出“艷照門”陰影(資料圖)
據媒體報導,疑為港星艷照發布源頭的電腦公司初級職員史可雋,涉不誠實取用電腦案,預計10月6日開審。將於10月回港就艷照案作供的男主角陳冠希,前日承認案件可能涉及未曾曝光的女藝人,申請法庭准許不公開這些女藝人姓名,以免傷害她們。
陳冠希前日也委托律師到香港高等法院,控告第498期《快周刊》封面報導誹謗,該期內容以《警爆希哥過萬新相 富豪女有份》報導艷照事件,陳冠希除要求禁止該周刊再刊登相關報導,還提出懲戒性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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