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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與母親常年爭吵 丈夫無奈出家當和尚(組圖)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8月28日 17:50 鳳凰衛視

  

  

  妻子暗自神傷

  

  丈夫一臉淡定

  丈夫向佛出家 妻子抱兒尋夫

  寺里設公堂 了斷出家人姻緣

  密雲縣35歲的趙某與結發妻子因瑣事吵架後,拋下身懷六甲的妻子離家出走,之後一直音信全無。直到女兒出生10個月後,妻子才知道丈夫已在杭州某寺廟剃度出家。幾天前,密雲法院的法官遠赴杭州,將法庭搬進寺廟位於山腳下的接待站,開庭審理了這起特殊的離婚案。

  臨時法庭搭在寺廟

  今年8月25日早上,浙江臨安市東天目山腳下,海拔1300多米的昭明寺中轉站就設立在這里。

  天空中飄著蒙蒙細雨,院子不大,一架黃瓜旁停靠著寺里的兩輛運輸車,一切顯得那麼安靜。屋簷下,一個10個月大的女嬰在奶奶的扶持下學著走路,嘴里咿咿呀呀地說著什麼。32歲的李蓮在一旁默默地看著女兒,眼里帶著一絲惆悵。

  過了一會兒,一輛寺廟的車從山上駛下,身穿僧袍的趙某從車裡走下來。見到女兒後,他的臉上露出一絲笑容。去年趙某離家的時候,孩子還未降生。一星期前,妻子抱著女兒來到寺廟,他第一次見到了女兒。這次下山,他是和妻子辦理離婚。

  上午9點半,密雲法院的趙國良法官和書記員來了,一張圓桌四把木凳,一個臨時的法庭就搭建了起來(見上圖)。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

  法庭上,雙方都同意離婚。 “我們婚後感情還好,但我們的緣分就到這里了。既然選擇了出家這條路,我會一直走下去。”趙某表示,他願意把一套房產留給妻子,但自己曾向父母借過兩萬余元。假如妻子將來再婚想賣房子,就把這些錢還給他父母。“我出家後無法贍養父母,希望你在有經濟能力的時候還錢,留給他們養老。”坐在對面的李蓮點了點頭。“孩子可以由我撫養,寺廟會供養孩子。”這個提議遭到李蓮的反對,她堅持自己撫養孩子。

  不到一個小時,庭審結束,兩人達成離婚協議:雙方自願離婚,女兒由李蓮撫養,趙某婚前的個人財產房子、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均由李蓮所有。庭審後,李蓮突然跪在法官面前,一聲“謝謝”沒有說完,她就掩面而泣,趙法官迅速將她拉了起來。在筆錄上簽完字後,趙某一臉的釋然,沒有多看女兒和家人一眼,轉身離去。

  李蓮告訴記者說,剛開始挺恨他的,但人各有志,她一定要走好自己的路,讓孩子健健康康地成長。

  事件回放

  難為“雙面膠”

  丈夫負氣出走

  2004年8月,趙某經介紹認識了小他6歲的李蓮,次年元旦兩人步入了婚姻殿堂,但第一個女兒因病僅6個月大便夭折了。

  而最讓趙某苦惱的是,妻子與母親不和。去年7月,在母親和妻子的又一次爭執後,趙某留下一張紙條便離家出走,當時,李蓮已懷孕6個月。丈夫這一走音信全無,直到去年年底,李蓮偶然從婆婆口中得知丈夫出家了。

  今年6月23日,李蓮到法院起訴離婚,本想讓法院找到丈夫的下落。當法官表示無能為力時,李蓮提出撤訴。這時,婆婆說,趙某可能在山東出家,對於兒子的行為,她表示特別支持。

  8月13日,李蓮懷抱幼女,在婆婆和父親的陪同下到山東尋夫,卻被告知丈夫已被調到杭州某古寺。一周後,一行人在昭明寺找到了離家一年的趙某。 “我也許一輩子也不會下山了。”趙某的語氣淡定又堅決。

  夫妻倆隨後商議好離婚的事。由於趙某無法離開寺廟,李蓮申請能夠到寺里開庭。考慮到案情特殊,法院答應了他們的請求。

  晨報記者 顏斐/文 徐征征/攝 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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