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豪”的道德憂傷與責任迷茫
http://news.sina.com 2007年09月11日 17:54 鳳凰衛視
中國接二連三發生福布斯富豪落馬事件,這些富豪們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如何呢?最近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富豪群體難成為青年人榜樣,近七成青年受訪者認為中國富豪品質差。(9月11日《中國青年報》)
我更喜歡把“中國富豪”稱呼為“中國新富階層”,他們幸運地在經濟轉型期橫空出世。然而,他們的形象卻似乎從未高大過,中央黨校韓慶祥教授日前在一次理論研討會上,就痛斥了山西煤炭富豪的揮霍浪費行為。我們也習慣于罵他們“為富不仁”、教訓他們要有“社會責任感”。問題是眼下的我們,誰也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危險的“多米諾”:越是瘋狂解構“財富原罪”,越是難以建構起中國富豪的道德與責任的根基。
一個最淺顯的道理:不當收益往往來自于秩序的失守。我們總喜歡語重心長地教訓新富階層們說美國“股神”巴菲特如何計劃把自己所持股票的85%捐贈給5家基金會,卻很少提及大約70%-80%的美國人每年至少會給一個慈善機構捐款。富人,先是一個社會人,然後才有財富屬性之“富”的身份,拋開社會道德氛圍與社會責任水平去苛責新富階層之“善”,最壞的結果是妖魔化了無辜的財富資本、陷入“同步貧窮”的皆大歡喜。
財富品格不是天生的。1930年之前,西方企業強調的唯一目標是“最大利潤”,而1930年至1960年則倡導企業經理人的責任“也要對顧客、員工、供貨商、債權人及所在社區有所承諾”;1960年之後,則更多地主張“企業應該參與解決社會問題,回饋社會”。我們呢?我國媒體常年如一日大肆報導外國媒體(如福布斯)為我們眼球製作的富豪榜;地方政府不惜為企業利潤而屢屢頒發政策法令之下的VIP特權……如此政策環境、輿論環境如何養成新富階層的道德與責任呢?
洛克菲勒有句名言:“培養一個貴族需要三代時間。”暴發戶到貴族的距離,就是我們的新富階層到兌現道德責任的距離。新富階層之“新”,恰恰在于其要努力學著去“成為一個富人”,尋求一種富人特有的身份認同。“有恆產者有恆心”,但新富階層的“恆心”是要培養、要學習的,在對財富產權充滿經濟的猶疑、法律的困惑的時候,我們做了什麼呢?制度生態沒有為我們養成一個中國新富階層的榜樣,而群體淪陷的背後是我們在賜予其財富機遇的時候沒有給其上好財富品質的社會課。
拯救中國新富階層的道德憂傷與責任迷茫,打罵的結果怕是要“逆反”的,關鍵還是要調整我們的價值期許:一者,還原道德與社會責任的“公民標準”、而非“富豪標準”,扎實從每個公民做起;二者,健全新富階層的法治環境,杜絕“財富特權”;三者,加強正面引導,構建和諧財富氛圍、建立健全財富回饋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