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打卡遭解雇 員工告公司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18日 19:17 南方日報
佛山中院終審判決認為UPS公司規章未違法,解雇員工並無不當
本報訊 (記者 楊秀偉 通訊員 周桂顏)有病無法上班,請同事幫忙打卡,國際知名快遞公司UPS據此解雇了這兩名員工,其後又被兩員工以違反勞動法為由告上法庭。佛山市中級法院對此案終審判決認為,UPS對員工的嚴格要求基于其誠信價值觀,公司規章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解雇員工並無不當。
本案原告瞿女士和另一原告賈先生是UPS下屬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員工,兩人是湖南同鄉。2007年1月23日晚,瞿女士因胃痛難忍,請賈先生前來接送,但離開公司後,瞿女士想起忘記打卡,就委托賈先生返回公司代其打卡。同年3月,該公司以違反了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唆使他人為自己打卡或替他人打卡”為由將二人解雇。二人不服公司決定,次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裁決該公司應補齊二人年終獎,但未支持二人恢復工作的訴求。二人對此仲裁結果不滿意,將公司起訴至南海法院。恢復勞動關係訴求被駁回後,二人又上訴至佛山中院。
兩原告認為,UPS是國際知名企業,但其《員工手冊》條件苛刻,語意模糊,公司從未對員工進行培訓,而是依自己的需要隨意解釋,對勞動者很不公平。同時,代打卡行為實際對公司並無任何影響,代打卡造成的時間差不足以影響加班工資的計算。UPS方面則認為,《員工手冊》明確禁止代打卡行為並說明了解雇處罰後果,兩員工加入公司時沒有提出異議即代表認可《員工手冊》,且未主動承認錯誤,其行為違反了員工誠實准則,解雇合理合法。佛山中院終審支持UPS一方,決定駁回二人上訴。
■法官解案
性質是員工違規
本案一審法官、南海法院桂城法庭陳副庭長認為,此案對許多公司職員都有警示意義。雖然本案中代打卡造成的時間差對員工工資沒有大的影響,但其性質是員工違規,二人處事不妥。瞿女士身體不適難以重返辦公室打卡,其可直接致電上級主管人員說明情況,翌日再行處理。即使已叫賈先生代其補打卡後,瞿女士如果立即向公司說明個中緣由,爭取公司的諒解,相信事情也不致如此。
其它兩岸社會相關新聞
- “海鷗”向北偏東方向移動 強度繼續減弱 中國新聞社
- 江蘇鹽城發生滅門案4人遇害 警方抓獲2疑犯(圖) 中國新聞社
- 粵港澳聯動嚴打跨境涉黑犯罪 打掉1688犯罪團伙 中國新聞社
- “網絡第一美女”接私活被判賠簽約公司400萬 中國新聞社
- 滬機場新增防核防爆檢查 建議旅客提前2小時到達 中國新聞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