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抱怨檢抄家滅族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8月20日 01:23 光華日報
據指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本月16日到陳水扁寶徠花園住所搜索及訪談吳淑珍時,陳水扁以無奈語氣向檢察官說,“我知道的都說了,不過,吳淑珍是不是還有東西沒跟我說,我也不知道”。
扁的說法令檢方側目,檢方研判,扁此說應是想讓辦案人員了解,扁家財務確由阿珍全權負責,但語意似乎也顯示,除了目前已曝光的6億多元(約6372萬令吉)海外匯款之外,不排除可能還有未曝光的密帳款項。
另據悉陳幸妤日前為檢方偵辦洗錢疑案發飆,並不是第一次,檢方16日當天到扁家,陳幸妤原本不在,稍後進門發現出現一堆陌生人,吳淑珍告訴女兒是檢察官來搜索,陳幸妤聽後不發一語,靜坐一旁觀看,稍後突然情緒失控,在屋內揮舞雙手,對著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大聲咆哮,質疑檢方偵辦扁家是在政治鬥爭,難道要逼死她全家。陳幸妤越講越激動,邊罵邊哭及拭淚,吳淑珍推著輪椅到女兒身邊安慰,但反而因情緒感染,母女倆抱頭痛哭。扁也以台語向檢方抱怨,“有必要這樣抄家滅族嗎?”
檢方說,扁3次應訊都很配合,嘴角略顯浮腫,看來承受不少壓力,由於曾到扁台南老家及吳淑珍娘家看過,發現兩人家族背景及生活方式差異很大,加上吳淑珍因扁從政後雙腳殘廢,扁可能對吳淑珍有愧疚,才會百般容忍,因此,暫不排除是由吳淑珍一人主導匯款海外洗錢。
但扁對檢方全面清查夫妻、兒女、媳婦及女婿等人帳戶,還把全家人都限制出境或境管的動作很不以為然,扁認為他是卸任元首,加上案件還在調查,檢方不應將其家人都視為罪犯,趕盡殺絕,但檢方未回應,勸他要坦白說出實情。陳致中多種途徑滯美不歸
熟悉移民法令的華府律師週三表示,涉入洗錢疑案的陳致中雖然遭到維吉尼亞大學取消入學資格,但可以借由其他管道繼續滯留美國,甚至就此長期居留海外。
陳致中沒有參加新生訓練,使得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取消了他的入學資格。按照美國法令,沒有到學校報到,F-1的學生簽證就面臨失效,但是有30天的緩衝期,只要找到足以讓移民局信服的說詞,還是可以留在美國。
華府著名律師張先正對媒體說,例如,如果找到醫生開具証明說身體不舒服,也許可以從F-1的學生簽證改成B-2觀光簽證,在美國治病、旅遊、休養、度假都可以。或者,陳致中有可能同時有學生簽證和6個月有效的觀光簽證。
關于綠卡和投資移民問題,張先正律師表示,依照美國投資移民法律,只要投資100萬美金(約333萬令吉),雇用10個員工,增加美國就業機會,當然就可以改成投資移民拿綠卡。張先正說:“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辦移民的話,護照有效、無效並不那麼重要。”
所以說,如果政府注銷陳致中的護照,對陳致中的非移民簽證有影響,但移民簽證未必受影響。而且,即使是非移民簽證,可能也要拖上幾個月才會失效。陳致中只要找到有辦法的律師,有很多方法可留在美國或海外其他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