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關心性別平權?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6日 00:15 光華日報
文:陳銳嬪
我的性別意識啟蒙老師是前同事李耀祥。那年,我們都在指南山下的政大就讀,有空的時候,我們會相約在醉夢溪的露天咖啡座上談天說地,然後他會很滿足地告訴我,他又看了什麼書什麼電影,或者又上了哪些很棒的女性主義課。我記得他曾說過,希望回國後可以推動性別議題,喚醒大家的關注。
任職報館時,他也寫了好幾篇關于性別議題的報導,顯示推廣性別平等的努力。不久前,看到他寫的一篇評論〈人妖巷啟示錄〉(注),不禁拍手叫好也暗自慚愧,我怎麼要他點出了問題才知道問題所在啊。
他點出的問題是:〈檳人妖巷大火〉聳動標題背後的性別歧視問題。他從文字的結構談起,觸及了媒體的責任以及對弱勢族群污名化的問題。他在文中指出,小心的遣詞用字不僅僅關乎性別平等,同時亦是尊重人權的一種表現,媒體做為社會公器,應當負起教育群眾的責任,而不是為了報份忘了基本的新聞倫理。
我不知道,報紙刊出這樣的新聞後,是否有受到性別團體的抗議,或者讀者的質問?難道除了耀祥外,沒有人覺得這樣的標題與報導是有問題的?如果答案是後者的話,我只能很難過的說,我們大家應該重上性別平等這一課,去學習理解和尊重與自己不一樣的人。
耀祥的書寫,讓我想起上月發生在《立報》性別版的事。《立報》每天都有一個固定的性別版,專門報導主流觀念以外的性別議題,關注的焦點有同志、單親父母、跨性別者(第三性)等等。
上個月,因為立報性別版的3篇專欄文章出現了對中年肥禿男極端厭惡的書寫,而收到了一封長達4千多字的讀者投書。讀者宋竑廣說,這3篇文章可以以“我更不相信猥瑣男靠床上功夫可以拉住女人,因為那麼肥,血管大概都給脂肪堵住了”為代表,因為這一句不只是罵到當事人、而是罵到所有肥胖者的話。他說,對於重視性別平權的性別版來說,連續出現歧視和對外貌的人身攻擊令他很失望。
其實,看到這樣的讀者來信,我是高興的,因為讀者知道如何扮演監督媒體的角色;而更令我欣賞的是主管的應對之道,主管請該讀者把長文縮短,刊出了讀者的投書還有性別版的道歉啟事。
道歉啟事的其中一段是這樣寫的:“針對宋竑廣先生來函指出立報性別版的錯誤,本版對專欄文章所造成的傷害表示歉意,並感謝讀者對立報性別版的指教。立報的確不應該出現任何歧視特定體貌、年齡的文字。”
回顧本地媒體,是否有一家媒體會因為對特定團體的歧視而道歉呢?道歉不是羞恥的事,而是一種有風度的表現。而我期許,本地媒體在日後會學會尊重弱勢,以及對自己的失誤道歉。但是我更期待的是,讀者開始學會監督媒體表現,媒體出現歧視或錯誤報導,請記得告訴它。
注:星洲日報·大北馬,“筆筆皆是”專欄,2008.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