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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療無專門營業執照警方開罰單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5日 03:00 僑報

  【本報記者高睿7月4日羅蘭崗報導】 羅蘭崗“香格里拉”等多家足浴休閒館昨天遭警方突檢並開罰單,老板和員工總共被罰款五千多元。為此,鄧洪律師向洛縣警局發出律師函,要求警局執法人員停止“越權執法”的行動。

  昨天上午10時左右,位於考利瑪(Colima)大道,由華人經營的香格里拉足療休閒館來了兩名洛縣政府執照局(LA County License Department)檢查人員,認為沒有按摩執照的足療館從事足底按摩屬於違章經營。

  經營者陳傑克解釋說,該店有針灸執照,但執法人員發現其從業人員卻沒有針灸師執照,於是開出五千多元罰款。

  全美足療協會會長劉澄宇表示,目前洛縣對足療行業並沒有專門管理部門,足療也沒有專門的營業執照。洛縣不同的執法機構有的將足療納入針灸範圍,有的則納入按摩,還有的納入美容,讓足療業者無所適從。

  近一段時間,羅蘭崗已有“羅蘭”、“陶然亭”、“帝王”和“足浴園”等多家華人經營的足浴店因受到警方重罰而關門歇業。新成立的“全美足療業協會”律師代表鄧洪表示,他已向洛縣警局發出律師函,要求警局執法人員停止越權執法,尊重東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鄧洪表示,目前加州對足療業有3個管理機構,但又都不符合華人足療業現狀。一是將該行業劃入美容業,但美容業標準很高,華人足浴從業人員很難通過英語考試;二是將其劃入針灸業,但拿到針灸執照需要兩三年;三是洛縣警局規定足浴從業者必須取得按摩院執照,因為警方考慮其中有色情因素,但因為規定非常嚴格,足浴業者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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