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起結婚要當天登記 被批擾民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6日 04:27 中廣新聞網
新公佈修正的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証人之簽名,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將從下周五月二十三日起開始施行,不僅民眾抱怨不便,基層戶政人員也被要求從五月二十三日起的周六、周日或連續假、春節都要加班配合結婚登記,無法正常休假,立委林建榮今天向內政部反映,希望內政部在執行面上能體恤民眾與基層戶政人員的心聲,可以考慮推動自然人憑証上網申辦結婚登記,或是同意結婚的新人事先向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預約,在平常上班日再補足相關手續。
立委林建榮批評內政部食古不化,民法規定結婚要登記才算數,登記是執行面變通的問題,但主管機關卻殭化要求新人一定要結婚當天進行登記根本是擾民,而要求戶政人員因此假日都要待命加班,更是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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