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殺人楊佳被批捕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8日 00:01
上海公安機關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震驚全國的致6死4傷的閘北襲警案的案發原因。上海檢察院昨日對外公佈:上海檢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對惡性襲警案犯罪嫌疑人楊佳,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動機用極端手段報復警方
據上海公安局副局長朱影介紹,2007年10月5日晚8時30分許,楊佳騎一輛無牌無証的自行車途經閘北區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時,受到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因其拒絕出示身份証件和所騎自行車來源証明,造成市民圍觀、影響交通,楊佳被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在警局接受約6個小時盤問後,警方查清其真實身份並確定自行車系租用等情況,楊佳于6日凌晨2時30分許被閘北警方予以放行。
此後,楊佳多次通過信訪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公安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並提出開除相關民警公職、賠償其精神損失費的要求。為此,閘北分局督察支隊曾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結果,楊佳還是採取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專案組專門調取了2007年10月5日有關民警盤查工作時所攜錄音筆及派出所監控錄像的音像資料,發現楊佳在接受盤查時拒絕配合民警工作,態度惡劣,辱罵民警,並不斷撥打投訴電話稱遭到民警毆打。對此,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經核查後認為,民警執法依法有據,無不當之處。
鑒定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7月1日9時40分許,楊佳攜帶刀具、榔頭、噴霧劑、登山杖、防塵面具、橡膠手套等物,竄至上海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致6名民警犧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傷。
到案後,楊佳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點燃燃燒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會影響搞大”,戴上防塵面具和橡膠手套是為防止催淚瓦斯傷到自己。
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鑒定,楊佳無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已涉嫌故意殺人罪。
釋疑為何不敵一個歹徒
“為何眾多警察不敵一個歹徒?”警方解釋有四大原因:楊佳經過了精心預謀,攜帶利器;而且是在底樓大廳、不同樓層的過道、民警辦公室等不同地點先後分別襲擊;且該閘北政法大樓內拐角、死角多,比較容易隱蔽;而民警都沒有防備,赤手空拳。
上海警方表示,不能因襲警一案否定上海警方的執法能力。上海警方對維護一方穩定、確保奧運安全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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