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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遭勒索反接罰票 保險員否認召妓不給錢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09:13 光華日報

  (檳城9日訊)向警方投訴遭中國女郎勒索,男車主反而接獲無系安全帶罰票。

  43歲的保險代理員林君今日上午通過柑仔園區州議員佳日星律師召開記者會,他說,他在自己駕駛的汽車里被2名中國女郎討錢後,馬上踩油門直奔警察局投案,警方不但沒有協助他,反而指控他沒有系上安全帶,當場開罰單給他。

  這名戴上鴨嘴帽,不希望太曝光的林姓男士指出,他于今年5月3日深夜駕汽車經過油較路,認識了2名年約30多歲的中國女郎。讓2名中國女郎上車。三人游車河了一個多小時,其中也停在海邊一陣子。過後,2名中國女郎在車里向他要錢,他拒絕給她們,反而踩踏油門直奔柑仔園東北區警察局,將車子停在警察局門口前。2名中國女郎緊抓住他,不讓他下車。他就按喇叭叫警察出來,要求處理。

  他說,幾名警方人員出來,說車子不可停在警察局門口。叫他把車子泊在停車場。他照做,將2花容失色的中國女郎留在車內。

  林先生說,他原本要報案,指控2名中國女郎騷擾他,威脅他。可是辦案警方人員卻先指控他違規亂闖警察局,要開罰單給他。

  林先生當場抗議。他說,過後辦案人員才改開另一張罰款較輕的無系安全帶罰單給他。罰款為80令吉。發票里注明必須在今年6月10日前繳清罰單,否則會被提控。

  事主說:“當時我連報案的心情都沒了。要求警方人員打發2名留在車內的中國女郎。警方人員卻要我自己去打發她們離開。”

  林君否認“叫雞不給錢”。他說“我在車里車外都沒有和兩名中國女郎發生關係,幹嗎要給錢?同時也沒有喝酒,更別說醉酒。”

  事後,林先生愈想愈不甘願,找佳日星州議員求助,同時在5月7日報案。

  另一方面,佳日星律師說,警察局大門24小時開為民眾服務,接受各種各樣的投訴和報案。警方沒有理由指控報案人違規闖入警察局,而開罰單給報案人。

  他說,他會寫信給檳州總警長,要求嚴正看待此事,找出真相。 相關照片

  ■ 佳日星律師:警方沒有理由指控報案人違規闖入警察局,而開罰單給報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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