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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衝擊公僕紀律制度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4日 15:19 明報

  【明報專訊】今次針對紀律聆訊裁決的司法複核,政府除了被判敗訴、政務司長唐英年被批評「玩政治花招」之外,現行的公務員紀律聆訊制度亦受到一定衝擊。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律政司在處理紀律聆訊中「一人分飾兩角」,既擔任檢控角色,又為身為裁決者的公務員事務局長提供法律意見,存在角色衝突;而特首亦不能隨意把聆訊上訴交予他人代理,否則就是越權。

  政府內部仍在研究判辭,評估對制度的影響,故現時未有結論。

  官指律政司專員角色衝突

  法官夏正民在判辭中質疑,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溫法德的雙重角色存在利益衝突。夏正民解釋,溫法德先參與紀律聆訊前後期的工作,之後又向公務員事務局長就是否接納聆訊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兩角色存在衝突,違反公平原則。

  溫法德在誓章承認,他曾就是否對盧展開紀律聆訊提供法律意見,並負責草擬控罪;在聆訊期間,他亦對檢控一方提供法律意見。當委員會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報告前,溫負責審閱報告,確保程序沒有出錯及有關証供足以支持控罪。

  法官指出,溫法德以上的工作,是其職責一部分,本身無可指摘。但他隨後再負責向公務員事務局就是否接納報告提供意見,便涉及角色衝突,因為他一方面擔任檢控角色,另一方面又為擔任裁決者的公務員事務局長提供意見。

  法官認為,溫的雙重身分,會令他在提供意見時存在偏見,而他的意見亦直接影響公務員事務局是否接納委員會的報告。

  除律政司存在角色衝突,特首如何處理紀律聆訊的上訴亦受質疑。盧維思被委員會裁定罪成後,依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向特首曾蔭權提出上訴,特首卻把處理上訴的職責委託政務司長許仕仁處理。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命令》其實沒容許特首下放權力,曾蔭權把上訴交予許仕仁處理,實為越權行為。

  就特首把處理上訴職責委託政務司長的做法,消息人士表示,這是極罕見情?,當年曾蔭權讓許仕仁處理盧維思的上訴,正是因為外間認為曾蔭權與盧維思有良好交情,為免引起質疑而作的措施。政務司長唐英年接任後,並沒有處理任何紀律聆訊上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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