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藏獨旗若帶挑釁 警或採行動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29日 15:31 明報
【明報專訊】對於有港大女學生明言會在火炬傳送日展示象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警方昨日在火炬傳遞安排記者會上嚴正指出,「任何人展示任何地方的旗幟,不算違法,但若行動帶挑釁性,影響公眾安寧,警方或會採取行動」。有示威者擔心,即使和平請願,亦會因「搞事分子」從旁生事,最終令自己變成「挑釁」別人而無辜被捕。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說,警方可引用《公安條例》,以「破壞社會安寧」為執法理據。法例賦予任何督察級或以上警務人員權力,若在場指揮官合理地相信展示旗幟可能會引致破壞社會安寧,則可禁止在公眾集會中繼續展示。所謂「破壞社會安寧」,即指造成人身傷害、財物破壞等。張指警方雖然有權,但?眼點應在于一些「搞事分子的暴力行為」,而非遏止和平示威。
示威者憂遇襲被當挑釁
曾表示會自制雪山獅子旗到場示威的港大哲學系女生陳巧文表示,認為警方的講法「荒謬」,「我當日不會破壞秩序,只想和平示威,但若展示旗幟時其他人故意襲擊我們,而警察又說我們破壞安寧,這樣我會很擔心」。她仍堅持 5月 2日上街展示雪山獅子旗。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吳家聲昨回應有關展示雪山獅子旗示威的提問時說,香港是自由的城市,尊重任何人發表自由,而展示旗幟本身並非違法,但若展示旗幟的行為有挑釁性,引起其他人的反應,導致社會秩序受破壞,警方或會以市民安全為由採取行動。
吳家聲又說,周五在全港火炬傳送路線將設置 15個示威區(見圖)。其中在中環及灣仔有 9個,大部分遠離火炬路線,尤其港灣道消防局、告士打道公園兩個示威區與路線相隔幾條街;就算高等法院對出的行人天橋位於路線之上,但天橋密封,示威聲音亦無法傳到街上。
至於如何保衛聖火,警方指警員當日會穿著與火炬手一樣的運動裝,但不會戴帽,亦不會配備盾牌等裝備。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昨向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遞上請願信,不滿當局沒安排本地非官方攝記在追蹤火炬的採訪車上拍攝。
火炬車無非官方記者被轟
協會主席楊德銘對此表示遺憾,他指多個國家如日本、韓國等亦有安排非官方傳媒在車上對準火炬手拍攝,若只有政府新聞處在拍攝車上,而發生亂事時,政府會將片段過濾,是漠視公眾知情權。
中大新聞系教授梁偉賢指出,政府此舉明顯限制新聞自由,他指出,當局理應讓傳媒選出代表隨隊拍攝,否則任何官方傳媒亦會將尷尬事如示威者的行動過濾掉才發布,影響公眾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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