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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孌童案索賠教區求和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8日 03:20 僑報

  【本報7月8日香港訊】前神父劉嘉兒性侵犯教友案,受害人4年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劉嘉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1099萬港元,7日終達成庭外和解。天主教香港教區7日發表聲明,指此案的控辯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雙方亦同意不披露協議內容。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亦表示,同意法官指不應拖延訴訟,教區非常同情受害人,且一直希望和解,對於事件感可惜,會盡力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據中通社及香港媒體報導,15歲時遭天主教會神父劉嘉兒狎玩,聲稱留下心靈創傷的現齡30歲男子“H先生”,4年前入稟高院向劉嘉兒和天主教香港教區索償1099萬元一案,原定7日于高院開審,控辯雙方在審前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外商討後,終達成和解協議。不過,控辯雙方均不願透露和解協議的詳細內容及賠償金額等。另外,劉嘉兒自出獄後一直與此案的訴訟各方失去聯絡,早前法庭亦在劉嘉兒缺席的情況下判處他需向H先生賠償,教區發言人7日亦表明不會替劉嘉兒向H先生賠償,故不知道H先生能否收到劉嘉兒的賠償。

  據了解,自案件于6月進行預審後,控辯雙方便開始相討和解。

  此案7日原定在高等法院辛達誠法官席前正式開審,不過開審前代表教區一方的大律師黃福鑫向法官表示雙方正商討和解,法官遂休庭讓控辯雙方商討。控辯商討了兩個多小時後,向法官表示雙方成功達成和解,並向法官呈上他們共同草議的和解方案。

  辛達誠法官在庭上指此宗是不幸的案件,但法官批評為何案件于2004年入稟,但到最後一刻控辯雙方才願意和解,他認為控辯雙方應及早達成和解,不應拖延訴訟。他又指出,現時已有一套調解制度,可以避免証人出庭,因為這些案件會為証人帶來痛苦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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