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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被判刑三年三個月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9日 02:58 中國新聞社

  中新社香港五月九日電 香港著名珠寶商、人稱“珠寶大王”的謝瑞麟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一案今日宣判,謝瑞麟被判入獄三年三個月。

  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謝瑞麟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扣以及盜竊等罪名成立。區域法院還判處同案的另外一名被告、謝瑞麟的兒子謝達峰有期徒刑五年;涉案的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其它三名前高層則分別被判處三年九個月至四年三個月不等刑期。

  案情透露,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謝瑞麟、公司現任主席兼執行董事謝達峰、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總裁溫比得和前高檔陳列室推廣經理王庭芳等五名被告涉嫌連續十年向旅行社和導游等提供一點七億港元非法回扣,安排遊客光顧公司的陳列室,並涉盜取公司公款三百三十八萬港元及偽造賬目。

  由於謝瑞麟在港擁有頗高的知名度,他涉嫌提供非法回扣一案廣受關注,區域法院對五名被告的聆訊超過一百天。區域法院不久前裁定五名被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串謀偽造賬目、串謀偷竊及串謀詐騙等罪名全部成立。

  現年七十一歲的謝瑞麟曾被人稱為“珠寶大王”。他童年時跟隨父親收購廢品,之後自立門戶。一九七一年創立“謝瑞麟珠寶”王國,公司于一九八七年以“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之名上市。謝瑞麟身家曾一度高達二十億港元。(完) 【編輯:魏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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