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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4時,越南反政府運動家阮有政(左側)在京畿道儀旺市首爾看守所獲釋,高興地與妻子擁抱。朝鮮日報記者李明遠攝影 越南政府稱阮有政(Nguyen Huu Chanh,58歲)為恐怖分子,並向我國提出引渡,對此,我國法院決定將拒絕引渡要求。
本月27日,負責審查有關阮有政越南引渡案的首爾高等法院做出決定說,因為阮有政是政治犯,所以不能把他遣送到越南。這是我國首次拒絕引渡外國犯人。
按照《刑事訴訟法》,對該決定不能向大法院提出上訴,因此,阮有政當天就獲釋,獲得了自由。我國法院拒絕按照越南政府和我國政府所簽訂的有關《犯人引渡條約》引渡阮有政,為此韓國和越南政府之間有可能產生矛盾。
今年4月,阮有政在首爾被捕後,圍繞它是否越南的“金九先生”還是“恐怖分子”議論紛紛。這是因為過去越南成為共產化之後,阮有政曾過渡到美國,成立了“自由越南政府”。越南政府聲稱阮有政是企圖顛覆越南政府的逃犯又是恐怖分子,要求把他遣送至越南。越南檢察機構的相關人士還專程出庭証言阮有政正是1999年胡志明銅像爆破未遂事件和2002年在駐泰國越南大使館安裝爆發物事件的背後主使者。
當天下午,被釋放的阮有政在接受採訪時說:“如果越南共產政府讓人們自由的生活,我不致于這麼反對。我的義務就是讓越南人獲得自由。”他說:“我認為韓國政府確實很民主,而且非常重視正義。如果在別的國家被捕就不能這麼輕易獲釋。”以表感激之情。
記者 申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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