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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專利案件要注重聘任技術專家陪審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2月19日 06:53 鳳凰衛視

  新華網濟南2月19日電 (記者 張曉晶)當前專利等技術類案件涉及的技術和法律問題深邃複雜,成為擺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難題。最高法院要求提高專利等技術類案件的審判水平,可以採取聘任技術專家陪審等多種形式解決專業技術事實認定問題。這是記者19日從正在濟南召開的第二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上了解到

  的。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說,以專利、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和植物新品種等形式體現的科技創新成果構成了企業和國家的核心競爭力,這些技術類案件的審判對於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促進作用最直接、最重要。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審判中的法律問題與技術問題緊密相連,其審判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知識產權審判總體水平的高低。當前專利等技術類案件涉及的技術和法律問題愈加深邃複雜,涉及的經濟利益愈加重大,甚至與企業的生死存亡和行業的興衰成敗密切相關。

  最高法院要求,各有關法院必須將提高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審判水平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渠道有效地解決專業技術事實認定問題。可以充分吸收各類技術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特殊需求,探索聘任技術專家擔任陪審員的特殊措施。要積極探索和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輔助審判的途徑,可以適當鼓勵當事人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說明有關專業技術問題,促使當事人及其聘請專家進行充分有效的對質,更好地幫助認定專業技術事實。

  專業技術人員既可以是外部人員,也可以是當事人內部人員,在涉外案件中也可以是外國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建立專家咨詢制度,但專家咨詢意見只能作為法官認定事實的參考,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要規範技術鑒定問題,只有對於窮盡其他證據調查方法難以查明的涉案關鍵事實才需要委托鑒定,鑒定對象也應當是當事人確有爭議的具體技術問題,並要加強對鑒定結論的質証和審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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