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陽報警者被擊斃續:警方稱死者吸毒後襲警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17日 20:40 南方日報
4月16日,鄱陽縣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就2月29日公安民警槍擊陳振翊事件接受採訪並公布事件真相。鄱陽縣“2•29”事件聯合協調處理工作小組提供的一份調查報告表明,陳振翊因吸食毒品產生幻覺並持刀襲警,公安民警被迫開槍,陳振翊在送往醫院搶救途中死亡。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公安民警在陳振翊正在實施暴力襲警時,依法使用武器造成其死亡不構成濫用職權罪,鄱陽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不予立案。
“2•29”事件發生後,鄱陽縣委高度重視,組成了由縣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等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2•29”事件聯合協調處理工作小組。4月14日,縣人民檢察院、公安局的調查工作全面結束,分別依法做出上述結論。
該調查報告指,2月29日早上7時鐘,江西景鷹高速公路公司鄱陽管理處工作人員陳振翊來到鄱陽縣城五一路派出所報案,說有人追殺他。當時值班的民警見他精神不正常,手上有血,且沒有發現有人追殺他的跡象,於是撥打“120”急救電話,由“120”救護車將陳振翊接到鄱陽縣人民醫院急診室。10時30分左右,陳振翊跑出醫院,先後在菜市場搶了兩把刀,在饒州大道上狂奔,在縣博源百貨超市二樓,陳振翊舞動手中的刀,並用刀不停地拍打櫃台,情緒狂躁。公安民警在對陳振翊喊話勸阻時,陳振翊突然舉雙刀朝民警快速奔去,公安民警在發出警告後,陳振翊仍揮刀砍向幹警。在此危機關頭,持槍民警朝陳振翊開了一槍。陳振翊中彈倒地後,公安民警馬上衝上去將刀繳下並將陳抬上“110”警車送縣人民醫院搶救。陳振翊在被送往搶救途中死亡。
據了解,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法醫對陳振翊的尸檢法醫鑒定結論為:死者陳振翊系因槍彈損傷心肺死亡。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法醫鑒定結論為:陳振翊死前出現的精神症狀與其吸食新型毒品“K”粉(含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江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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