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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依舊“弱勢”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3月09日 22:44 僑報

  

▲薛亞玲在結婚半年後被丈夫打成殘廢,癱瘓在床 4年之久。
▲街頭上演家庭暴力

  一年一度的國際勞動婦女節又到了。在倡導婦女維權的今天,還有多少女性仍然是這個社會中毫無疑問的弱勢群體?她們是否會經常遭遇權利被侵犯的困境?有沒有人為她們排憂解難?

  同居男欠賭債賴上她

  柴某是山西人,劉某(女)是河北人,在北京,他倆都是流動人口。

  2003年兩人相識,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2004年開始同居。

  一段時間後,柴某為了表示他對劉某的愛意,便以劉某的名義在北京昌平區買了一套住房。

  可好景不長,2007年初,柴某突然將劉某告上了法庭,稱在兩人共同生活期間,自己為劉某花費了上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可劉某卻在與自己同居時從事不正當職業,嚴重損害了自己的感情。

  此外,柴某還聲稱,兩人共同生活期間,因對外舉債欠了80萬元的共同債務,應該由兩人共同償還。

  對於柴某的指責,劉某斥為”全是胡說“。

  劉某說,兩人當初同居買了房子,柴某只是付了首付。房貸他只還過一個月,此後一直是自己在還貸。

  而所謂80萬元債務,全是柴某賭博欠下的賭債,和她沒有任何關係,她沒有理由負擔賭債。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劉某到昌平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找到了律師史春輝。

  在律師的指點下,劉某的案件歷經兩審,2007年12月法院終審判決,房子歸劉某,劉某償還柴某21萬元房錢,駁回柴某要劉某共同承擔80萬元債務的訴訟請求。

  移情漢對妻施暴致懷孕

  幾年前,孔蓮(化名)的丈夫從老家山東菏澤到北京謀生。到北京不久,丈夫就移情別戀,沒有和孔蓮離婚,就和昌平區的另一個女人結了婚。

  為挽救自己的婚姻,孔蓮只身到北京尋找丈夫。可丈夫早已鐵了心,不僅不回頭,還對她拳腳相加,強迫她過性生活。

  不久,孔蓮懷孕了,可丈夫不但不關心她,反而常常毒打她。萬念俱灰的孔蓮想到了死,割腕自殺,幸好被救了過來。

  為了給自己討說法,孔蓮找到了北京市昌平區婦聯和昌平區法律援助中心。

  律師分析說,她的遭遇在現有法律的條件下還不能認定為強奸。但她丈夫重婚的事實明顯,應當到法院自行提起丈夫重婚的訴訟。

  妻子一嘮叨老公就出走

  40歲的汪先生是位律師,高大英俊,組建家庭已有8年。

  妻子也是個大學生,雖然相貌平常,卻十分細膩,平時事無巨細,總要多嘮叨多查問幾句。

  汪先生嫌她碎煩,還產生了妻子是否懷疑他有外遇的想法。

  剛開始,汪先生還一一解釋,繼而發生些口角爭吵一番,時間長了,採取冷暴力。

  只要妻子一嘮叨或發問,汪先生就離家出走,一天,二天,甚至連續三天不歸。

  出走的時間里,他找一個“紅粉知己”傾訴,後來就真的“好”上了。

  妻子發現他拈花惹草後,跟他大吵大鬧,他也不申辯,索性一走了之,而且出走的時間比以前更長了。

  汪先生偶爾回家後,就與妻子分床睡,什麼都不問不聞,連妻子生病也不去關心一下。

  直到有一天,妻子氣得胃穿孔大吐血因生命垂危而住院搶救。

  在心理咨詢中,汪先生坦言:“其實這段時間里,我也不好受,常常整夜整夜地失眠,幾個月來沒有睡過一個好覺。”

  丈夫離婚不成竟殺妻

  這是一個收入頗豐的家庭,他們的別墅在村里很是醒目。

  年僅36歲的夫妻倆同在浙江省上虞市一家大企業上班,丈夫還是一個車間主任,並承包村里的一個魚塘。

  但這個丈夫卻對結發妻子下了毒手。

  當地時間3月5日凌晨6點,上虞市小越鎮的一條小河里發現一具女尸。經警方查証是田家村村婦羅某。

  通過尸體解剖,警方發現這是一起凶殺案,而羅某的丈夫田某有重大嫌疑。

  警方傳喚田某後,他對溺死妻子一事供認不諱。

  原來,3月4日晚9時許,羅某牙痛病犯了,田某哄騙著將安眠藥給妻子服下,於是羅某很快就昏睡過去。

  午夜時分,田某背起熟睡的妻子,將她扔進河里。

  為確保萬無一失,田某還在河埠頭台階上放上洗衣桶等物,偽造溺水假象。

  當警方訊問殺妻的原因,田某稱,2006年開始,他便對28歲的年輕女子袁某產生了好感,於是提出跟同妻子羅某離婚,但妻子稱“死也不離婚”。

  為達到離婚目的,田某曾屢次實施家庭暴力,但毫無收效,這才鋌而走險,幹脆殺妻了事。

  社會地位差異拉大 10年夫妻在家如路人

  “我們每天幾乎都不說話,我有時想和他作一些溝通,可是他卻一副冷冷的樣子,我的話根本就說不出來。如果再這樣下去,我的精神真的要崩潰了。”正在遭受家庭“冷暴力”傷害的吳女士訴說。

  10年前,吳女士和丈夫同在一家工廠工作。她是一個中專畢業生,在企業工會里搞一些寫寫畫畫的工作,而丈夫是名牌大學畢業生,在廠里搞技術工作。

  婚後的吳女士幾乎包攬了家裡的全部家務活,讓丈夫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

  前幾年,兩人相處得還不錯,每天回家還能坐下來說上幾句話。丈夫還鼓勵吳女士多讀書,爭取拿一個大學文憑。但吳女士隱隱約約地感到,丈夫對眼前的生活似乎並不滿足。

  在他們的兒子兩歲大的時候,丈夫考取了在職研究生。等孩子一上托兒所,丈夫沒同她商量就自行辭職到一家私企工作,每個月的收入近5000元。而吳女士的收入只有800元左右。

  本來,他們之間話就不多,隨著社會地位和收入差距的拉大,夫妻之間的話就更少了。

  終于有一天,丈夫冷冷地對她說:“現在的情況你也清楚,我們還是分手吧。”並將事先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遞給了她。

  吳女士不假思索地拒絕了。

  “像我這個年齡,這樣的文化水平,這樣的工作,離了婚,還能組織什麼樣的家庭呢?再說孩子怎麼辦?現在雖然日子過得冷冷淡淡,但畢竟還有個家。”吳女士這樣想。

  吳女士堅決不同意離婚,丈夫也沒有再說什麼,收起離婚協議書,回到自己的房間。

  後來,丈夫將孩子送到全日制的私立學校寄讀,家裡就顯得更冷清了。

  丈夫每天回家都很晚,洗過澡就上床,早上天剛亮就出門,夫妻之間一天說不上一句話,他也從來不說他工作上的事。

  吳女士知道,這是丈夫有意在冷落她,從精神上折磨她,讓她有朝一日主動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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