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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任後面臨機要費案偵辦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5日 13:29 北京晨報

  可能全案重新調查

  據新華社電(記者 張勇)綜合台灣媒體報導,台灣檢方日前對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中陳水扁所涉案情部分進行了分工,將在其5月20日卸任後立即分案偵辦。

  據了解,檢方決定對陳水扁“機要費”案提升偵查層級,且已調閱相關資料研究並召開專案會議討論。目前檢方考慮不會在分案後直接起訴陳水扁,而是將全案重新調查,且不排除再度傳喚陳水扁。

  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每年有48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機要費”。2006年7月20日,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向媒體出示總金額逾70萬元發票複印件,指稱這些發票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用來虛報“機要費”,並認為“機要費”的使用隱藏著重大貪腐內幕。同年11月3日,台灣檢方宣布結束對“機要費”貪腐案的偵查,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但因其身為台灣當局領導人、享有“刑事豁免權”而暫不予起訴;認定吳淑珍在案件中詐領1480多萬元,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對她提出起訴。2006年12月以來,台北地方法院多次開庭審理陳水扁“機要費”案,但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屢屢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不出庭。陳水扁辦公室還以“事涉機密,不宜提供”為由拒絕提供相關文件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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