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1名村主任被通緝3年後官復原職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4月06日 19:57 北京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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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 翠峰 實習生 李國輝 王炳輝 陳彬
“一名被汕尾市公安局通緝三年的在逃村官,他數罪在身,卻在三年後被當地鎮政府再次任命為村長!”這不是一個笑話,這是一個真實的事情。記者調查了解到,該通緝犯系汕尾市陸豐市南塘鎮一村村長黃明,2005年前因村民不斷上訪舉報,汕尾市公安局在掌握其涉嫌非法轉讓土地、倒賣土地的證據後,依法立案並批准刑事拘留,與此同時黃明的陸豐市人大代表身份也被依法罷免,從此黃明開始了三年逃亡生涯。當地村民介紹,黃明就任村長一職已有17年之久,其涉嫌非法牟取私利至少超過500余萬元。
然而,今年的2月28日,黃明卻突然回到了村里,並且被該鎮領導當著全村村民的面,宣布黃明繼續擔任村長職務。對於村民的驚訝,該鎮領導明確表示,“之前黃明的離開已向鎮領導請假!”
一個特殊的“就職典禮”
“黃明回來了,他繼續擔任一村的村長兼村副書記!”今年2月22日,也是正月十六,陸豐市南塘鎮多名領導在這一天親臨該鎮一村,當著全村村民宣布了這一消息。而一旁的黃明則顯得鎮定且得意。此時台下已聚集著幾百村民,他們正在舉行盛大的廟會,但幾乎所有村民在聽到這一消息後都驚呆了,因為大家都無法相信,一個正在被市公安局通緝的在逃犯不僅沒有被抓,而且還被再次任命為村長。
現場沒有掌聲雷動,卻有幾許騷動。村民卓木庭、鄧炳欽等數十村民帶著不安和恐懼,迅速離開了廟會現場,並徑直騎上摩托車離開了村莊。他們並沒有回家,而是朝村外奔去。
“我們害怕被黃明的人報復。”卓木庭等村民告訴記者,在現場有幾十名彪形大漢已開始夾擠卓木庭等人。而對於這些不相識的外來客,卓木庭等數名受訪的村民一致告訴記者,這些都是黃明帶來的人,“這些都是有黑社會背景的人,隨時都可能打我們的。”
卓木庭等村民告訴記者,他們幾年前就開始聯名向上級部門不斷舉報黃民的貪污村款、橫行一方、侵占農民土地等惡行。在村民一次次聯名舉報後,黃明最終被汕尾市公安機關立案刑事拘留,由於黃明的逃跑,他一直在被警方通緝之中。
兩份矛盾的政府文書
就在黃明再次官復原職的現場上,一張以中共陸豐市南塘鎮委名義發出的通知上寫道:“黃明同志向原南塘鎮社區黨支部書記鄭林光副鎮長、鎮駐隊領導鄭俊雄副書記及鎮黨委請假。現黃明同志要回來工作。”落款時間為2008年2月23日。
而在該村民卓木庭提供給記者的一份由汕尾市公安局出示的《公安機關處理信訪事項答覆意見書》上則寫道:“關于陸豐南塘鎮一村村長黃明一案,我局經偵支隊以黃明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立案偵查,鑒于黃明為陸豐市人大代表,經我局批准,我局經偵支隊向陸豐市人大發函要求許可對黃明刑事拘留,2005年9月22日,陸豐市人大常委會已許可對黃明進行拘留(陸常發[2005]10號),但由於黃明一直在逃,現我經偵支隊正在對黃明進行抓捕當中。”落款時間為2008年1月8日。
今年40多歲的卓木庭是該村村民,也是該鎮人大代表。他告訴記者,黃明在該村任村長已有17年了,從黃明任村長以來,他獨斷專橫,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肆無忌憚地處置。卓木庭第一個站出來,以真名的身份開始了上訪舉報之路。在舉報期間,他和其他10多名村民都是有家不敢回。“他的勢力太大了,在村里只要是他想做的事,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否則就會遭來橫禍!”卓木庭等村民說,自從鼓起勇氣去告發黃明起,他們就已做好了犧牲一切的心理準備。
阻擾賣地很多人被打傷
3月30日,記者來到南塘鎮一村對此事進行採訪。還未進村,數位舉報人就一再告誡記者不要輕易亮身份,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安全起見,記者在與南塘鎮相鄰的某鎮一家賓館見到了卓木庭、鄧炳欽、黃水義、鄭國亮、歐澤鑫等村民。還未等記者開口,數名村民已開始細數著黃明的種種罪惡。
50多歲的黃水義告訴記者,南塘鎮一村全村共有村民1100多人,該村處于鎮中心的黃金地帶,集農工商于一體,本是南塘鎮較為富裕的村莊。“1988年黃明擔任村長後,他就打起了全村村民土地的主意了!”黃水義告訴記者,全村原有耕地600多畝,到今年為止,全村農地已不足100畝,而這些農地大都也是偏遠耕作的荒坡地,“全村賴以生存的基本都沒了,這叫人怎麼活呀?”而據村民反映,黃明當時非法轉賣土地的理由大都以修路、擴建墟街等名義,並以每平方米15元不等的價格強行補貼給農民。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呀,哪個農民願意以如此低廉的價格賣地呢?”卓木庭告訴記者,當時幾乎所有村民都反對這一做法,但站出來反對的人,最後都不得不忍氣吞聲了。村民告訴記者,因為阻擾賣地,很多村民都被打成重傷住進了醫院。村民集體上訪到鎮政府等單位,最後也都不了了之。
這樣,黃明賣地的膽子越來越大,在當地的勢力也越來越大。2003年,黃明還被當地政府推選為汕尾市陸豐市人大代表。
村長豪宅耗資300萬
在離南塘鎮中心墟鎮不到300米處,一座占地約400多平方米、四層高的豪華大宅格外醒目。村民告訴記者,這就是村長黃明的家,而這豪宅是黃明耗資近300萬修建而成的。
卓木庭等村民告訴記者,黃明任村長17年來,有證據顯示,他通過非法倒賣土地、侵占村集體財物、貪污公款等至少牟利500余萬元,而這還不包括村民無法知道的其他一些非法收入。而這期間,本來每年村集體收入有幾十萬元,但這17年只有三次村集體分紅,共計每人300元。而整個村的集體財務賬,17年卻沒公布過一次。據記者了解,該賬目前已全部被公安部門帶走。
“我們村民土地被賣光了,很多村民都根本無法生活,無奈之下都不得不外出打工養家糊口。”村民黃水義告訴記者,這10多年來,他們每在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就連該鎮管轄的墟鎮上的小商販,黃明也派人逐一收起了所謂的“治安費”。2005年開始,村民們在多次向當地鎮政府反映無效的情況下,卓木庭等人又開始向汕尾市和省委、省政府進行實名舉報。
卓木庭告訴記者,2005年8月4日,他們在汕尾市公安局親自把舉報信送到接訪的原市公安局局長李敏手中。李敏在一口氣看完材料後,立即現場作了批示,要求經偵支隊組織查處。一個月後,卓木庭等人得到消息:市公安局已經刑事立案,並對黃明執行刑事拘留,同時將情況報告給了陸豐市人大常委,而陸豐市人大常委會也在當年9月22日許可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並將黃明人大代表依法罷免了。
公安機關信訪回覆
卓木庭公民:
你反映村長黃明侵占集體財產,要求公安機關查處的信訪事項。經調查,現答覆如下:關于陸豐市南塘鎮一村村長黃明一案,我局經偵支隊以黃明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立案偵查,鑒于黃明為陸豐市人大代表,經我局批准,我局經偵支隊向陸豐市人大發函要求許可對黃明刑事拘留,2005年9月22日,陸豐市人大常委會已許可對黃明進行拘留(陸常發[2005]10號),但由於黃明一直在逃,我經偵支隊正對黃明進行抓捕當中,一有新情況我局將向你及時通報。
如對處理意見不服,請持本答覆意見于30日內按《信訪條例》及《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提出複查請求。
2008年1月8日
4月1日,汕尾市警方透露,對於黃明一案,汕尾警方高度重視,從2005年立案至今,他們已多次組織人力對其抓捕,但都無果而終。
鎮委書記拒絕接電話
當天下午,記者一行來到南塘鎮鎮政府採訪。該鎮的辦公室主任林某得知記者要求採訪黃明一事後,立即通過手機聯繫了該鎮鎮委書記林輝東。
他告訴記者,鎮委書記和鎮長都下鄉組織村級選舉了。當記者請其和鎮委書記聯繫時,他竟稱無法聯繫上林輝東,之後就立即離開,並再也找不到。隨後,記者幾次撥打林輝東的手機,但對方均不接電話。
隨後,記者撥通該鎮鎮長陳清河的手機。陳鎮長得知記者要求採訪黃明一事後,告訴記者其在陸豐市辦事,無法接受記者的採訪。但他表示,“我是知道他被公安拘捕的,我也多次告訴市公安局一科長來抓他!”
“為何鎮委還下文,並由鎮領導帶隊到村,宣布黃明繼續擔任村主任?”陳鎮長立即改口稱,“我對之前的事不清楚,只知道黃明是向鎮政府請了病假,至於是誰批准,是如何請假的,我都不知情!”隨後,陳鎮長便挂了記者的電話。
“他病好了就來上班了”
隨後,記者一行來到陸豐市委採訪。接待記者的該市新聞秘書在向領導匯報後,整個下午都在聯繫南塘鎮的領導。直至晚上8時,該鎮的組織委員林俊釧代表南塘鎮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林委員向記者解釋,“鎮委書記和鎮長兩人都已在頭一天到廣州辦事了,一時無法來接受採訪!”隨後,林委員表示,黃明是在2005年向鎮黨委請假了,至於向誰請假,他表示不清楚。而來銷假是在2008年2月份,“我還看過了請銷假條,但現在請銷假條在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對於鎮委鎮政府之前出台的任命,林委員解釋稱,以前黃明是社區副書記兼一村的村長。當時社區的書記是一位鎮領導兼任的。黃明因病就寫了請假條,當時駐片的副書記就接受他的請假,把請假條交到黨委存檔。今年,黃明寫了銷假條,要求恢復工作。“我們政府這邊就寫了一個情況說明,說明有這回事。以前黃明同志是身體病了。現在是身體好了,我們也就說明了這回事!”
“鎮委不能安排村長工作”
“上面說他回來工作,是做什麼工作呢?”記者問。
“他以前是村長,按照我們選舉法來說,村民委員會沒有罷免他,他依然是村長。我們鎮委也不能安排村長工作,因為村長是選舉出來的,是民選的。”
對於黃明被市公安局通緝一事,林委員稱,“通知是今年三月二十幾號才送到我們鎮政府,而這之前鎮政府是不知情的,公安局立了案之後,相關處理也沒有通知鎮政府。”
林委員還一再表示,鎮黨委和鎮政府對於黃明被罷免陸豐市人大代表一事也不知情,“因為那是人大的事,我們鎮委和鎮政府是管不著的!而且也沒有正式文件下來通知!”
採訪結束時,林委員多次試圖將近千元現金塞給記者,但均遭到記者的嚴厲拒絕。(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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