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甕安縣副縣長:從未發生警察搶尸事件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7月05日 14:39 北京新浪網
傳言三
死者家屬到公安局報案,公安局反將死者親叔叔打成重傷,放出後公安局唆使黑社會毒打其叔叔,致其叔重傷于當日下午4時左右醫治無效死亡。她姑姑也被打成重傷,臉部破相。還有傳聞說,被害女生的叔叔、爺爺、奶奶被打住院搶救,媽媽說話含糊,已失去理智,嬸嬸被剪去頭髮關押到派出所。
還原
李樹芬的父親李秀華:
6月21日深夜12點鐘左右,在縣城讀高中的兒子打來電話說女兒在河里被淹死了。聽說後,他和妻子連夜往縣城趕。當時一個警察向他解釋說,經過調查,他女兒是溺水死亡的,所以不予立案。他當即提出,人是王某叫出來後出事的,王某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但被拒絕。6月23日,在李秀華的要求下,縣公安局進行了第一次尸檢,結論為“溺水死亡”。由於心中仍有疑問,他又到州公安局要求第二次尸檢。26日凌晨1時許,李秀華等人連夜趕到貴陽,並于27日轉到都勻,“把反映情況的材料送到了信訪辦。”當天下午6時許,李秀華等人回到甕安。與此同時,社會上開始出現傳言,“有人放出話來,要殺我兒子”。李秀華感到很害怕,打算帶著兒子出去躲避。28日上午,李秀華在縣城帶上兒子,從福泉往貴陽與妻子會合。當晚,他們在貴陽沙衝路一家旅社里住下。“在貴陽時,我就聽說,當天甕安出事了。第二天,有人打電話讓我回來,說會妥善處理我女兒的事,我們全家才趕回來。”“直到29日下午5點鐘左右才回到甕安。”
李樹芬的么叔、甕安玉華鄉中學教師李秀忠:
“6月22日深夜,我接到侄女李樹芬在縣城西門河死亡的消息後,立即趕往現場打撈尸體。尸體撈上岸後,縣公安局通知我到派出所了解情況。我走進民警張明的辦公室,他正在辦案,很不耐煩地大聲呵斥我:‘你搞哪樣?’因侄女剛亡,我沒好氣地隨口回答:‘來玩的’。張明大喝:‘滾出去!’就趕過來推我,發生了衝突。後來,教育局叫我到局里了解衝突情況。從局里出來後,走到保險公司門口,被6個不明身份的人衝出來暴打一頓。我撥打110報警,警察立即把我送到醫院治療。事發當天在醫院,家人對我說,現在街上十有九人說我被公安局逼供打死了,上萬人正為我和李樹芬申冤。”
“我的親屬知道我還在,絕不會無中生有地說我死了,他們知道我在公安局不是被逼供,而是發生意外衝突,知道我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傷。”“希望社會不要聽信謠言。”
傳言四
有傳聞說縣公安局要給家屬兩萬塊錢要其私了,強制性要掩埋尸體。還有傳聞說,公安局曾多次硬搶遺體,破壞現場,企圖掩蓋事實。
還原
死者李樹芬的叔舅劉金學:
“公安機關對李樹芬的死亡非他殺和奸殺的驗証是有法律依據的。外面有人傳言有奸殺現場,後來我與公安都到現場看了,認定現場是假的。”
貴州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王興正:
甕安縣公安局根據調查結果,認為李樹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屬自殺,不構成刑事案件,並將調查處理意見及時告訴了死者家屬。死者家屬不能接受,認為有奸殺的嫌疑,要求進行DNA鑒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醫趕到甕安對死者進行複檢,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屬當時表示認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門責令王某、劉言超、陳光權等人賠償50萬元。
甕安縣副縣長肖松:
自2006年開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從未發生過公安機關硬搶尸體破壞現場的情況,據我了解,過去未發生過,根本就沒有。據貴州都市報
其它綜述-評論
- 廣州市政府特批10套廉租房幫扶孤兒 信息時報
- 大陸游客在台灣首次購物 售貨員稱兩岸一家人 中國新聞網
- 傘降小分隊每人負重40斤向汶川挺進 央視《新聞會客廳》
- 新聞會客廳:空降兵15勇士 央視《新聞會客廳》
- 重慶南昌等地出租車裝攝像頭引發對隱私權關注 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