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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專家解析如何應對加盟詐騙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10日 20:30 北京新浪網

  某業內人士介紹,這類行業在北京比較集中的有幾個地區,一個是豐台區,叫做總部基地;一個在西客站蓮花池附近,還有就是西三環周邊。

  “這種項目的生命周期比較短,一般過了3年之後,必然要改頭換面重新注冊公司了。”這位人士說。

  而這些“名品折扣店”的商品則更是可笑。據該業內人士說,服裝類企業,一般叫做**服裝折扣超市,這里的衣服大部分都來自動物園的尾單或者大紅門服裝批發市場,“掛上自己的牌子就當作是品牌服裝賣出去了。”

  除了服裝,其他大宗產品就是禮品和玩具。“這類招商項目一般把倉庫安排在浙江義烏,在自己的展廳里面淘的貨都特別好看,特別吸引人,價格也報得很低,但客戶一旦簽單,發過去的就是殘次品,要不就是發貨價也比市場價高幾個點。”

  “做項目的以湖北人居多,孝感是最集中的地區。可能就是老鄉傳老鄉,一個行業就起來了。”因此加盟行業的項目都是一個接一個,複制的概率很強,很多類似的項目都是同一個幕後老板。

  他們通過《天下商機》、《致富有招》等等電視欄目為自己作宣傳,也會在百度競價排名。但是宣傳里面的故事人物都是虛構的。“節目里面的老板就是從北影廠門口拉來的群眾演員。”

  “在美國,企業能否發展連鎖,要經過聯邦政府的審查,特許人的資料必須公開,資料當中甚至包含特許人的個人資料、與加盟商是否產生過糾紛、是否打過官司等。”中國政法大學特許經營研究中心李維華教授說,“目前我國還不具備這樣的監督機制,因此加盟商加盟項目時要多做考察。尤其是簽訂合同時,一定要逐條地看清楚,最好請教專業律師。”

  法官專家解析如何應對加盟詐騙

  法制網記者 吳曉鋒 法制網實習生 王 峰

  由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和商務部建立的反商業欺詐專業性信息服務平台───中國反商業欺詐網最近公布了2008年3月最新投訴分析報告。在該網站收到的104件投訴中,加盟詐騙類投訴占到21.84%,位列各類投訴案件之首。

  該網站工作人員李青告訴記者,從近幾個月的投訴分析來看,加盟欺詐多發生在信息產業發達地區,北京、上海等地發案率較高,受害者多數身處偏遠地區,主要是一些想要自主創業的年輕人和下崗工人。

  加盟騙局一般屬團伙行騙,其成員組織分工明確。不法分子一般會租用高檔辦公場所,給考察者製造假象,利用媒體宣傳與當面洽談將加盟者逐步引入陷阱。而在不法分子利用的媒介中,網絡的使用率已經達到了42%。

  專家:選擇信譽好的連鎖品牌

  對於如何鑒別和應對加盟欺詐,中國反商業欺詐網站的專家對記者說:“零風險、高利潤”是不折不扣的“誘餌”,一般經營正規的特許商會提醒加盟者投資是有風險的。對那些“來者不拒”的盟主尤其要提高警惕。

  一般情況下,加盟雙方會相互考察,如果加盟商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況、盈利能力等,說明其不是真心特許經營,加盟者就應該格外小心謹慎。盡量選擇知名度高、信譽好的連鎖品牌,在簽訂合同時不要輕信和盲從對方的宣傳。

  專家還介紹我國關于特許加盟的外部法律環境還不太完善,立法還很籠統粗糙,許多特許經營的重要問題可操作性不強。所以加盟者在前期考察加盟商時,應注意考察加盟商是否符合《商業特許經營條例》規定的特許經營條件,並且注意到相關部門查閱加盟商的備案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對於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要仔細閱讀有關條款和確認事項,或找專業人士咨詢,防止加盟商利用合同中的單方利益條款加重入盟方的單方責任,以免落入對方暗設的合同陷阱。對一些連鎖加盟商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以及顯失公平的行業慣例等,一定要保持警惕、認真識別,及時提出異議,防止不公平交易、掠奪性交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自己創造儘可能多的救濟手段。

  法官:撤銷合同是最有力法律武器

  一旦加盟商與公司簽訂了合同,若發生糾紛,選擇什麼樣的訴訟角度就成為了能否勝訴的關鍵。

  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張欣法官介紹,一般情況下,加盟商可以通過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撤銷合同三個途徑實現。但這三種途徑代表了不同的法律概念,帶來的舉証難易程度也是不同的。

  對於第一種情況,合同的效力主要反映法律對締約人之間的合意的評價,法律對合同效力的確認予以了明確規定,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是不能否定合同效力的。

  要想解除合同,要麼雙方能夠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否則,就必須達到法定的解除條件或合同約定的條件。而為了保護交易的穩定性,法律規定,合同也是不能隨意解除的,通常只有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也就是達到了根本違約的程度,合同才能予以解除。

  除了以上兩種方法,張欣法官說,撤銷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才是加盟商尋求保護的最有力武器。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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