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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大學生ATM上取走他人1萬元後歸還

http://news.sina.com 2008年05月08日 16:57 北京新浪網

  本報訊 楊慧娟、記者吳先華報導:南昌某高校4名在校大學生從農業銀行皇殿側支行的ATM機上取走他人1.06萬元後徘徊了兩個小時,最終他們又主動將錢歸還給銀行。昨日中午,失主時女士從銀行領回了自己的錢。

  前日下午1時30分許,時女士在省城八一大道省婦幼保健醫院旁邊的農業銀行皇殿側支行ATM機上取出2500元現金便匆匆離去,忘記取回留在ATM機內的銀行卡。這一情況被排在時女士身後等待取款的南昌某高校4名在校學生發現,他們緊隨其後,從時女士的那張銀行卡內取款,相繼分6次將卡內剩余的1.06萬元現金全部取出。輕易便獲得這樣一筆巨款,4名大學生既高興又害怕。由於心虛,4人商量了兩小時後,其中一名學生說,也許失主正等著這筆錢看病,他提議把錢還給失主,其他3人表示同意。當日下午4時,4人又將這筆錢送回到銀行職員的手中,簡單地承認錯誤後便匆匆離去。

  農行職員根據丟棄在ATM機上的那張銀行卡,查找到失主時女士的相關資料,但聯繫不上失主,隨即將這筆錢封存。前日晚上7時許,時女士下班發現銀行卡遺失,於是撥打95599電話查詢,發現自己卡內的1萬多元已被人取走,心急的她便向公園派出所報案。

  昨日中午,當時女士來到農業銀行皇殿側支行尋找丟失的銀行卡時,意外得知自己銀行卡內被取走的1萬多元錢已經歸還給銀行。時女士喜出望外,銀行職員經過核對相關資料,確定失主就是客戶時女士,遂把錢交到時女士手中,時女士含著眼淚向對方表示感謝。

  應該如何看待4名大學生的行為?本報熱線律師程電飛認為,事發時,4名大學生在明知這筆錢是他人財產的情況下,仍將它取出,一度想非法占有,這一行為可以認定為盜竊,後來他們把錢歸還失主的行為值得肯定,否則將涉嫌違法犯罪。銀行工作人員提醒說,市民在ATM機上取款後,千萬別忘記取回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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